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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構造學

鎖定
建築構造學是研究建築物的構成、各組成部分的組合原理和構造方法的學科。主要任務是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功能、技術經濟和藝術造型要求提供合理的構造方案,作為建築設計的依據。
中文名
建築構造學
別    名
建築技術
組    織
建築設計院等
建築結構
木結構建築等

建築構造學歷史背景

中國先秦典籍《考工記》對當時營造宮室的屋頂、牆、基礎和門宙的構造已有記述。唐代的《大唐六典》,宋代的《木經》和《營造法式》,明代成書的《魯班經》和清代的清工部《工程做法》等,都有關於建築構造方面的內容。
公元前一世紀羅馬維特魯威所著《建築十書》,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四論》和《五種柱式規範》等著作均有對當時建築結構體系和構造的記述。在19世紀,由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建築材料、建築結構、建築施工和建築物理等學科的成長,建築構造學科也得到充實和發展。

建築構造學內容

建築構造學建築設計

房屋建築構造 房屋建築構造
從事建築設計工作的組織,有建築設計院、建築設計室、建築設計公司、建築設計事務所、建設公司設計部等名稱。中國、蘇聯和東歐國家多采用建築設計院、建築設計室的形式。中國的設計院(室)分三級管理:部屬設計院,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計院,省轄市設計院和地區、縣的設計室。在建築設計院或建築設計室內擁有建築、結構、設備(包括給水排水、供暖、空調)、電氣、工藝、經濟等方面的各種專業人員,可進行完整的建築設計。其規模多則上千人,少則幾十人。業務範圍一般為民用或工業建築設計,有的還從事設計諮詢、可行性研究、勘探測量和設計技術審定等工作。有些國家規定建築設計機構的主要技術人員必須經過考核,取得不同等級的執照後方可承擔規定範圍內的設計任務。
西歐和美國等多采用建築設計公司和建築設計事務所的形式。這些國家的許多中小建築設計公司或建築設計事務所,一般只有建築、結構兩個主要專業的設計人員;承接任務時,在建築方案確定之後,往往將其他專業設計工作包給專業設計公司或事務所去完成。日本還採用建設公司的形式,這類公司大都擁有設計、科學研究和施工等方面的力量,可承擔工程設計和施工的全部工作。中國在1953年以前的建築設計機構也採用建築設計公司和建築設計事務所的形式,以後採用設計院和建築設計室。從80年代開始實行經濟改革,又出現了不同類型的建築設計機構。
在進行建築設計時,不但要解決空間的劃分和組合,外觀造型等問題,而且還必須考慮建築構造上的可行性。為此,就要研究能否滿足建築物各組成部分的使用功能;在構造設計中綜合考慮結構選型、材料的選用、施工的方法、構配件的製造工藝,以及技術經濟、藝術處理等問題。

建築構造學建築結構

建築構造設計 建築構造設計
建築結構是構成建築物併為使用功能提供空間環境的支承體,承擔着建築物的重力、風力撞擊、振動等作用下所產生的各種荷載;同時又是影響建築構造、建築經濟和建築整體造型的基本因素。為此就要研究建築物的結構體系和構造形式的選擇;影響建築剛度、強度、穩定性和耐久性的因素;結構與各組成部分的構造關係等。建築結構體系的類型,基本可分為:木結構建築磚混結構建築骨架結構建築裝配式建築工具式模板建築筒體結構建築懸掛結構建築薄膜建築和大跨度結構建築等。

建築構造學建築物

對於建築物來説,屋頂、牆和樓板層等都是構成建築使用空間的主要組成部件,它們既是建築物的承重構件,又都是建築物的圍護構件。它們的功能是用來抵禦和防止風、雨、雪、凍、地下水、太陽輻射、氣温變化、噪聲以及內部空間相互干擾等影響,為提供良好的空間環境創造條件。

建築構造學建築功能

按照建築功能需要而設置的構件和設施,包括樓梯、台階、陽台、雨篷、欄杆、隔斷、門、宙、天宙、火牆、火炕房屋管道配件等。建築配件除滿足使用功能要求外,均有藝術造型方面的要求,在習慣上把中國古代屬於小木作範圍的如門、宙、欄杆、隔斷、固定傢俱以及頂棚、地面、牆面等構件歸入建築裝修。

建築構造學建築裝飾

單純為了滿足視覺要求而進行藝術加工的則歸入建築裝飾。建築裝修和裝飾同建築的藝術表現和使用功能有密切關係。為此,就要研究構配件的功能、造型、尺度、質感、色彩以及照度等有關問題。
為了防止建築物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各種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響或破壞,必須研究下述問題,並採取安全措施,如建築防火、建築防震建築防爆、建築防塵、建築防腐蝕建築輻射防護、建築屏蔽、地下,室防水、外牆板接縫防水以及變形縫等。

建築構造學建築構造

建築構造是為建築設計提供可靠的技術保證。現代化的建築工程如果沒有技術依據,所作的,設計只能是紙上的方案,沒有實用價值可言。建築構造作為建築技術,自始至終貫穿於建築設計的全過程,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詳圖設計等每個步驟。

建築構造學等級劃分

對建築物結構作質量上的等級劃分,有助於確定建築險保險費率。 一等建築: (1)房架用鋼骨水泥、磚石或鋼結構; (2)內外牆、地坪、樓坪、扶梯用鋼骨水 泥、磚石或鋼結構; (3)房頂用水泥、瓦片、磚石、鐵皮、石 棉、瀝青或油毛氈。 二等建築: (l)房架、地坪、樓坪、扶梯用木結構; (2)內外牆主要用磚石、水泥或其它不易 燃燒的材料; (3)房頂用磚瓦、鐵皮、石棉、瀝青或鋪石屑的油毛氈。 三等建築: 凡次於前兩等級的建築物均屬三等建築。同時按照建築物重要程度可將建築物分為四個等級,一類建築: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建築,使用年限在100年以上;二類建築:普通建築,使用年限為50~100年;三類建築:易於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築,使用年限為25~50年;四類建築:臨時性建築,使用年限在十五年以下。

建築構造學方案設計

在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階段,首先應根據該工程的,社會、經濟、文化傳統、技術條件等環境來選擇合宜的,結構體系,使所設計的建築空間和外部造型具有可行性和現實性;在技術設計階段還要進一步落實設計方案的,具體技術問題,並對結構和給水排水、供暖、供電、空調設備等工程項目進行統一規劃,協調各工程項目之間的交又矛盾。施工詳圖設計階段是技術設計的深化,處理局部與整體之間的關係,併為工程的實施提供製作和安裝的具體技術條件。

建築構造學發展

隨着建築業的發展,多層建築、高層建築、大跨度建築以及各種特殊建築都在構造上不斷提出新的研究項目。例如建築工業化的發展,對構配件提出既要標準化,又要高度靈活性的要求;為節約能源而出現的太陽能建築生土建築、地下建築等,提出太陽能利用和深層防水、導光、通風等技術和構造上的問題;核電站建築提出有關防止核擴散和核污染的建築技術和構造的問題;為了在室內創造自然環境而出現的“四季廳”有遮蓋的運動場,提出大面積頂部覆蓋的技術和構造的有關問題等,都有待於深入研究。

建築構造學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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