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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孝明翁主
鎖定
- 本 名
- 廢孝明翁主
- 別 名
- 朝鮮語:폐효명옹주
- 所處時代
- 朝鮮王朝
- 出生日期
- 1637年
- 逝世日期
- 1700年
廢孝明翁主人物生平
仁祖二十五年六月(1647年)封為孝明翁主。同年八月,下嫁給金自點之孫金世龍。由於生母---當時的昭儀趙氏備受仁祖寵愛,因此仁祖下賜給新人的衣物都極為的豐盛奢侈。在婚宴上,發生了孝明翁主與麟坪大君李㴭之夫人爭奪位次的風波,孝明翁主方面認為“翁主雖庶出,貴極無級,當位於吳氏之右”,吳氏則主張“我之資級雖下,於翁主當以嫡庶次坐”,相持不下之際,仁祖裁決孝明翁主居上位。
[1]
仁祖死後,孝明翁主的嫡兄長李淏即位為朝鮮國王,是為朝鮮孝宗。孝宗念在庶弟、庶妹幼小喪父及仁祖無法在有生之年看着他們成長,便對他們賞賜及照顧有加。然而在孝宗二年(1651年)時前領議政金自點意圖擁立其親弟崇善君李澂為朝鮮國王失敗,以及生母趙貴人牽涉叛亂與宮內詛咒一事,轉而查出牽涉詛咒宮人當中有孝明翁主的婢女,宮女們供出翁主將人骨粉屑散鋪於大殿內和麟坪大君家, 其餘的兇穢物品也多埋藏在不同的地方。隔月,朝廷大臣以毀壞宗廟社稷的亂臣賊子為由,要求將孝明翁主按律處死,然而孝宗不同意,只將其夫金世龍捉拿。 孝宗三年(1652),由於罪證確鑿,大臣要求將孝明翁主如同生母趙貴人一樣被賜死,但孝宗沒有同意,只是將翁主發配到中道,趙貴人被賜死,兩位弟弟則是被削爵並流配。
孝宗三年(1652),孝宗令廢貴人趙氏,孝明翁主,樂善君及崇善君等人名字從璿源錄當中除去,但由於他們畢竟都是仁祖的兒女,百官表示折衷方式以名記錄而不記官爵,並註明生母趙氏罪大惡極。
孝明翁主何時被廢位,實錄沒有明文紀載,只知是宋時烈上書要求將其廢位,後以罪人身份被流放到海島,並以金世龍妻相稱。孝宗於九年(1658)時感嘆趙貴人所出子女皆是他的兄弟姊妹,看到骨肉們受刑,流放,生活過的艱辛,也於心不忍。孝宗表示想讓庶弟、庶妹們在不復位的情況下返回京城安置,並好好照顧。大臣表示可以接受。
肅宗二十六年(1700),孝明翁主去世。肅宗命人替其處理後事,欲以其生前封爵稱呼,但承政院認為金世龍妻犯下逆謀大罪,從海島回到京都,這是先王的仁德,雖然,她被釋放,但犯下逆謀大罪是事實,不可抹去,而且過去五十年間都沒有恢復她的封爵,也不該以生前封爵相稱,更不可在璿源錄中做更改,肅宗默許承政院的諫言。
廢孝明翁主影視形象
在韓劇《宮中殘酷史》中李彩美飾演孝明翁主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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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引用日期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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