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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奇蘭

鎖定
巴奇蘭(?~1636),納喇氏,世居伊巴丹,滿洲鑲紅旗人,官至步軍統領,封一等男爵,卒贈三等子爵
全    名
納喇·巴奇蘭
別    名
巴奇蘭
封    號
三等子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鑲紅旗
出生地
伊巴丹
逝世日期
1636年
主要成就
攻佔旅順口
最高官職
步軍統領

巴奇蘭人物生平

清太祖起兵時,巴奇蘭率眾歸附。屢從征伐,沙嶺之役,率五佐領兵當前鋒,擊敗敵軍。
天命十一年(1626),跟隨進攻寧遠,同都統武訥格攻克覺華島,授三等輕車都尉
清太宗即位,列十六大臣,巴奇蘭佐理正黃旗
天聰三年(1629),跟隨討伐明朝,進攻北京,駐軍城北,擊敗明朝總兵滿桂等。
天聰七年(1633),跟隨貝勒嶽託討伐明朝,攻打旅順口,任步軍統領。巴奇蘭率白奇超哈兵與鑲白旗都統薩穆什喀乘舟向前,敵軍負崖頑抗,巴奇蘭身中數創,冒着矢石奮擊,且對眾人大喊:“孰能先登,吾暴其功於上前!”於是佐領雍舜珠瑪喇跳躍登上山崖,巴奇蘭督眾兵上前,敵軍殊死搏殺,清軍退卻。巴奇蘭疾呼:“敵兵敗矣!”士卒踴躍而入,攻克了旅順口。九月,進三等男爵
天聰八年(1634)五月,清太宗親征明朝,貝勒濟爾哈朗留守,巴奇蘭作為副手。十二月,命和薩穆什喀分率左右翼兵討伐虎爾哈部,即將出發,清太宗告誡巴奇蘭説:“此行道殊遠,慎毋憚勞。得俘,撫以善言,與共甘苦。攜以還,皆可為我用。汝曹當善體朕意。”
天聰九年(1635)五月,凱旋,清太宗御殿設宴,親酌金卮慰勞,分賞所獲牲畜,命降人二千餘户編籍安業,進一等男爵。
天聰十年(1636)二月,創口潰爛,去世,贈三等子爵 [1-2] 

巴奇蘭親屬成員

子:拜山,襲爵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