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官放火
鎖定
全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後喻在上者可為非作歹,在下者卻處處受限。
- 中文名
- 州官放火
- 拼 音
- zhōu guān fàng huǒ
州官放火典故
後喻在上者可為非作歹,在下者卻處處受限。
州官放火原文
州官放火註釋
1、作郡:治理郡縣。
2、諱:避諱,畏忌人家直稱自己的名字。
3、觸:觸動,觸怒。
4、榜揭:張貼告示,榜,告示;揭,高舉,舉,這裏是張貼的意思。
5、榜笞:榜,通“搒”(péng),捶擊,捶打;笞,用竹板或荊條打。
6、上元:陰曆正月十五。
7、其:他的。
8、卒:士兵。
9、舉:全。
10、書:書寫。
11、於:在。
12、市:街頭。
13、依:按照。
14、例:老習慣,舊例,慣例。
15、多:大多。
州官放火譯文
州官放火故事背景
蒲田村,一個依山傍水的村莊,方圓幾千裏,山、塘、田、地……樹木茂盛,水清田肥。這些地方,大多都歸村上的富翁“田百萬”所有。這個老地主——田百萬,雖家中良田萬傾,但身邊卻無一子。於是,他到處花重金請風水,請高人卜卦。到了40歲時,終於得了一個兒子,視他為掌上明珠。算命的説:“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晉爵,金銀財寶滾滾而來。”於是,他為兒子早日登科、做官,一步登天,就取名叫“田登”。
田登,出生的時候早產,大大的腦袋,兩隻極小極小的鼠眼,往上兑,眉不清,目不秀,身材矮胖。從小頑劣,又是出自富豪之家,便總是欺負小朋友,而小朋友們也常常拿“凳子”取笑他。他受不了這個氣,便向他爹田百萬説:“他們都拿‘凳子’取笑我,我長大當官以後,一定要讓所有人都不説這個字。”
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便要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輕則挨板子,重則判刑。
一天,太守田登正在堂中坐着,一個僕人被衙役帶上公堂。僕人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大聲求僥:“冤枉呀!太守大人,今天我也沒幹什麼呀!只是天剛亮,我就去廳前閉燈,不知犯了什麼罪,被衙役蹬了一腳,差點被蹬下凳子。”太守田登一聽,大怒,命人把僕人捆了個五花大綁,吼道:“大膽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諱還不知罪,拉下去,賞五十大板”……
從此以後,太守府中上下,人人都不敢直呼他的“名諱”了……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馬上要到來了,按照以前的習慣,州里要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的衙役貼出告示,讓百姓按時來觀燈。
這次可讓出告示的小官感到為難,用“燈”字要觸犯太守的忌諱,不用“燈”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寫告示的小官靈機一動,把“燈”字改成了“火”字。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貼出後,百姓們看了都很驚慌,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還真以為官府要在城裏放三天大火呢!都紛紛收拾行李,爭着離開這是非之地。當地的百姓,平時就對田登的蠻橫無理已經非常不滿,這次看了官府貼的告示,更是氣憤萬分。
於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典故就一直流傳到現在……
[1]
-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