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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鎖定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為山東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領導,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2] 
中文名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辦公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157號 [2]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要職責

(1)研究制訂全省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服務全省供銷合作社發展和改革。
(2)參與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農村社區綜合服務體系;指導系統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開展信用合作,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
(3)負責全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建設,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發展社有企業,推進聯合與合作;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業科技服務,搭建為農服務綜合平台。
(4)受省政府委託,對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經營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5)依法管理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完善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對出資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責,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6)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利用供銷合作社教育培訓資源,開展供銷合作社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農民技能培訓。
(7)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領導信息

張傳忠,省供銷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張代令,省供銷社黨組副書記、監事會主任。
秦維強,省供銷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副主任。
於慶峯,省供銷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一級巡視員。
張榮慶,省供銷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 [3] 
陳偉,省供銷社黨組成員、監事會副主任。
王志勇,省供銷社二級巡視員。 [3]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與之合署)。承擔黨組、理事會、監事會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信息、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聯繫省供銷社各理事、監事。
(二)發展規劃處。研究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省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調查研究供銷社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總結和推廣系統先進典型和經驗。
(三)人力資源處。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社有企業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省供銷社理事、監事任職資格管理;指導系統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四)財務處。負責理事會資金和機關經費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系統財務會計報表編報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指導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財政專項資金監管工作。
(五)合作指導處。指導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系統組織體系建設,開展系統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農民技能培訓;負責系統評比表彰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統一推廣使用和規範管理。
(六)現代流通處。指導系統農村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和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指導系統農產品、日用消費品、農業生產資料等連鎖經營;負責系統統計直報工作;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社有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應急管理、外事交流等工作。
(七)合作金融處。指導系統農民合作社規範開展信用合作;指導系統開展農業保險服務,設立合作發展基金,開展融資擔保、小額貸款等業務;指導系統防範農村合作金融風險工作。
(八)資本運營處。依法管理運營本級社有資產,以管資本為主,對出資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責;指導系統發展社有企業,推進聯合與合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和根據委託對出資企業進行審計,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九)離退休幹部服務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直屬單位

(一)山東經貿職業學院。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為指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制定或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學資源建設,優化教育教學資源配置。大力實施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積極開展教學模式改革,積極推進素質教育,突出學生綜合素質培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設置、調整專業,優化專業結構。建立並實施自主保證的人才培養質量機制與質量監督保障制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普通全日制專科層次學歷教育為主,積極開展國(境)外合作辦學,同時開展繼續教育。
(2)堅持以應用研究為主,突出技術實用性,為教育教學改革服務,為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3)立足現代服務業,積極推進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為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開展專業人才培養、行業人才培訓、技術諮詢服務等,促進行業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面向部分中職學校開展對口幫扶,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4)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充分發揮文化育人功能,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引領,實現文化建設與人才培養有機結合;積極開展對外文化交流,促進師生全面發展。堅持發掘、傳承、弘揚行業文化。
(5)積極開展與國(境)外合作,引進國(境)外優質教育資源,提高師資水平,推進國際合作辦學。
(二)山東省供銷社合作經濟事業服務中心。
承擔農村合作經濟研究、宣傳、培訓的輔助工作,為全省供銷社領辦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提供相關服務;承擔機關綜合保障服務工作。 [1]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歷史沿革

1950年,山東省政府成立省合作總社
1951年改為合作事業管理局,負責全省供銷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漁業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手工業合作社的行政領導工作
1955年,改名為山東省供銷合作社
1956年,全省供銷社召開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制定通過了《山東省供銷合作社章程》。之後,先後經歷了供銷社與商業的兩分兩合(1958年分、1961年合,1970年分、1975年合),在其間及隨後幾年內,手工業、漁業、城市消費、信用合作社(1957年)以及農機(1978年)、絲綢(1981年)、煙草(1982年)等行業陸續脱離供銷社。
1982年,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提出恢復和加強供銷社“三性”(組織上的羣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營上的靈活性),加快推進供銷社體制改革。
1984年,山東省、市、縣供銷社從機構設置上陸續退出政府序列,機關經費轉為自籌,但職能和定位不變。1988年,全省供銷社召開第二次社員代表大會,省供銷社更名為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制定通過了《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章程》。
1992年,經省政府批准,組建山東省供銷社集團總公司。
1995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中發〔1995〕5號),明確了供銷社的性質、宗旨、地位和作用,並決定恢復成立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同年,山東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於繼續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通知》(魯發〔1995〕 19號),提出了支持供銷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996年初,全省供銷社召開第三次社員代表大會,重新修訂了《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章程》。1999年,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和完善鹽業經營管理體制的通知》(魯政發〔1999〕70號)規定,全省供銷社鹽業專營權整體移交省鹽務局。
2000年,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當前供銷合作社改革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國發〔1999〕5號)和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供銷社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的通知》(魯政辦發〔2000〕14號),市以上供銷社機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2001年,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以魯編〔2001〕32號文件對省供銷社機構編制作了重新調整,明確為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並批准機關工作人員依照公務員管理。
2003年,山東省政府轉發《省經貿委等部門關於供銷社與棉花企業分開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03〕16號),要求縣級供銷社機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2007年,山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批准省供銷社機關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隨後17個市供銷社和大多數縣級供銷社機關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007年9月,山東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快供銷社改革發展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魯政發〔2007〕64號),並在日照市召開全省供銷社改革發展工作會議,要求全省供銷社創新經營服務方式,建設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農村社區服務中心農村合作經濟服務體系,搭建為農服務的“一個網絡、兩個平台”,全面構建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標誌着山東省供銷社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