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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經濟

鎖定
農村合作經濟是農村中勞動羣眾自願聯合佔有生產資料、聯合經營、聯合承擔經濟責任的一種經濟形式。如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產合作社、鄉鎮企業,等等。它的建立必須遵守自願互利原則,接受國家計劃指導,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制度,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現了自願、民主和互利的合作關係。 [1] 
中文名
農村合作經濟
定    義
農村中勞動羣眾自願聯合佔有生產資料、聯合經營、聯合承擔經濟責任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發展方向上主要是聯合供銷、聯合貯藏加工、聯合採用新技術、聯合進行集約化養殖,等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能夠把各種經濟形式所擁有的多餘的資金、資源、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組織起來,形成現實的農業生產力。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