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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官院
鎖定
官署名。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置。宋代主管中下級文官考課銓注的機構。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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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官院
- 時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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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 屬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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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
- 設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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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置
宋
太平興國六年(981)設
差遣院,負責
少卿、監以下考課、注授差遣事務。
淳化三年(992),又設磨勘京朝官院,次年,改稱審官院,並以差遣院併入審官院,掌考校京朝官殿,分擬內外任使。設知審官院2人,以
侍御史知雜事以上充任。熙寧三年(1070),改稱審官東院。並設審官西院,負責考核、差除原由
樞密院差注的內殿崇班至諸司使武臣。
元豐改制,廢除審官東、西院其權歸
尚書省吏部。金承安四年(1199)至大安二年(1210),亦曾一度設置,掌奏駁任用官員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