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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高校

鎖定
2022年9月,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發佈關於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的通知,十所高校入選。包括清華大學天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華中科技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 [1-3] 
中文名
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高校
入選高校
清華大學天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華中科技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 [1] 

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高校入選高校

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高校重要意義

儲能行業是高科技戰略產業,是國家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達成“雙碳”戰略目標的重要技術保障,對於確保能源安全、實現綠色轉型、推進創新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國際科技和人才競爭加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對我國儲能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提出嚴重挑戰。研究生教育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關於加快培養國家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的決策部署,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迫切需要,不忘初心,勇擔使命,加快培養一批支撐儲能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和產業發展的高層次緊缺人才,為提升國家儲能領域自主創新能力和戰略核心科技作出更大貢獻。 [1] 

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高校工作目標

聚焦我國對儲能領域核心技術領軍人才的迫切需求,創新產學研協同人才培養模式,為我國儲能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培養和儲備一批創新能力強、具備國際視野和引領產業快速發展的領軍人才,形成儲能領域高層次人才輩出新格局,為實現我國儲能領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的戰略目標奠定基礎。 [1] 

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高校工作方式

實施本專項的高校根據企業需求,以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等相關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的擬錄取博士新生和在讀博士生為對象,每個高校每年選拔20名左右優秀博士生進入專項,實行學科交叉、產教融合培養,加強培養過程管理,實行校企雙導師(導師組)指導,確保培養質量。專項實施週期為4年(2022—2025年),由研究生培養單位會同有關企業(可不侷限於附件2),按照工作指南(附件3)要求,從工作基礎、專項設計、培養目標、重點舉措、聯合培養等方面制定專項實施方案(樣表見附件4)。項目雙方要簽訂完善的合作協議,明晰各方權責。 [1] 

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高校支持保障

(一)專項實施單位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專項實施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專項實施工作,積極配置資源,加大條件保障,確保專項高質量實施。
(二)教育部將承擔專項任務高校納入國家關鍵領域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支持範圍,根據培養能力、實施情況等實際予以專門支持。承擔任務高校也要通過增量傾斜和存量調整予以配套安排。
(三)能源局在試點示範、實證實訓基地建設中,組織有關企業探索創新機制,加強與專項任務高校對接,為高校成果轉化驗證和高層次人才培養提供配套支撐。
(四)中央財政將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納入專項的學生人數作為各校專項資金分配因素安排經費予以支持。
(五)聯合培養企業要設置面向專項博士生的科研課題,並提供科研條件和科研經費。
(六)鼓勵有關企業設置專項獎學金,支持專項人才培養。
(七)專項人才培養質量作為“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成效評價的重要指標,以及動態調整專項引導資金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據。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