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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撫司

鎖定
宣撫司是官署名,是朝廷設置在某一地區的監司機構。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區傳達皇帝命令並安撫軍民、處置事宜,稱為“宣撫”。司的字典解釋為主管,操作等,如司法、司機、司令。金章宗秦和六年(1206),置陝西路宣撫使,節制陝西右監軍、右都監兵馬公事,有宣撫使及副使。八年,改陝西宣撫司為安撫司。山東東西、大名、河北東西、河東南北、遼東、陝西、鹹平、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共十處先後置司。而坐落於雲南的孟連宣撫司署,代表了傣族世襲土司的統治,自明清延續到民國,歷經500餘年。
中文名
宣撫司
類    別
古代行政區劃機構
元忽必烈設置十路宣撫司,為地方最高行政機構。有達魯花赤、宣撫使、同知、副使等官。
明、清沿置,皆土司世襲官職。
民國後,仍有宣撫使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