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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靈
(民間習俗)
鎖定
守靈引證解釋
1、道家對心臟的別稱。
《黃庭內景經·心神》:心神丹元字守靈。梁丘子 注:心為藏府之元,南方火色棲神之宅,故言守靈也。
2、守護在靈牀、靈柩或靈位旁。
《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三:兒媳兩個也不守靈。
《醒世姻緣傳》第六十回:狄希陳道:“我在此守靈哩。爺爺與相大叔俱在這裏,我怎好去的。”
守靈基本含義
它是一種漢族民間的習俗,活着的人對去世的親人的一種紀念。因為活着的人認為,親人雖然死了,但靈魂還在人間。去陰間前,會回到家裏看一看。親人怕靈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會點一盞燈,放在亡靈旁邊。害怕燈熄滅了,而使亡靈找不到家,於是家屬就徹夜坐在遺體旁邊,保證那盞指路燈是一直燃燒的。故曰“守靈”。
人死後,遺體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謂“停靈”。入夜,則由家屬守護在旁,以盡孝道。守靈基本上以三天為限,有在住宅內的靈棚、靈堂內守靈的,也有在殯儀館內租禮廳守夜的。在郊縣還有"擱三朝"之舉。《禮記·問喪》中有“三日而後殮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已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決斷,以三日為之禮制也。”所以守靈三夜,並不完全出於迷信,而是三天的時間,準備工作都全了,遠方的親戚、朋友也能趕到,足以盡人情。
古時候,達官貴人死後會有不少的陪葬物,其中會有活物,比如,陪葬的人、公雞等。在他們陪葬前會請一些法師禁錮他們的靈魂,使他們永久地守護主人。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終止於明朝英宗皇帝(朱祁鎮)末年的,當然後代的人都越來越懂得尊敬生命了。
守靈守靈方式
過去守靈大多在家庭進行。隨着人口的增加而同時帶來的住房緊張問題,使原來在家庭進行的守靈活動受到限制,因此,守靈的方式也出現了變化。主要有家庭守靈和在殯儀館守靈二種。
守靈家庭守靈
家庭守靈就是在家中騰出房間,按靈堂的要求佈置,親友和子女日夜守候在靈堂,接待前來弔喪的親朋好友。家庭守靈,既要安排好守靈人,準備午夜的點心和應急備用的藥品,又要注意電、煤氣、火燭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