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使用證
鎖定
我國在農村合作化後,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體組織申請建房用地,經集體報送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並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是當前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
- 中文名
- 宅基地使用證
- 變更工作程序
- 審查證件→情況調查等
- 基本條件
- 在本村等
- 提交資料
- 户口簿原件等
- 全 稱
- 《集體土地使用證》
宅基地使用證宅基地證
宅基地允許建房,但建房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經批准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證和準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宅基地證。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的確權問題,雖然《物權法》已有相關規定,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由於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築物無法與土地分割的事實,造成宅基地相對應的房產證沒有實際用途--無法像國有土地上的房產一樣,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其實際收益。
宅基地使用證變更工作程序
審查證件→情況調查→測量尺寸→填寫報表→上報審批→發證
宅基地使用證變更基本條件
1、申請人户口必須在本村
2、申請人户口必須是農業户口
3、申請人及家屬必須沒有宅基地使用證
宅基地使用證需提交資料
1、户口簿原件、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A4紙)
2、當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證明
3、申請書一份、委託書一份
4、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
5、原土地登記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證原件
6、更正後填寫的土地登記卡三張
宅基地使用證補辦方式
宅基地使用證摺疊補辦流程
1、 先登報聲明將原《房屋所有權證》作廢,登報後張貼公告徵求異議;
2、 10日後如無異議由房主申請所屬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到實地測量;
3、 房屋所有權人提供身份證、户口薄複印件、登記聲明作廢報紙原件、村委證明等相關材料;
4、 申請重新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宅基地使用證摺疊補辦費用
農村房產證補償的費用不多,分為三個部分:
1、申請遺失登記不收費;
2、補辦房產證交納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檔案費10元/份;
3、登報費用。登報費用具體需要諮詢報社。
宅基地使用證規定期限原因
1.出讓歷史上沒有經驗可以借鑑,年限短點比較好調整;
2.一個人的工作年期,一般為50年,假設從20歲開始,50年後就70歲了,可以夠他們一輩子經營,而且可以轉讓、繼承、續期;
3.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房產產權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計算,50年後房產就不能再用了。按照價值來算,用了50年就沒什麼價值了。
但到了後來制定法律時,就變成最高年限70年。其實50年或者70年,甚至100年都沒問題,這個數量的問題不大,也沒有多大關係,關鍵是到期以後怎麼處理。專家解釋,如果申請續期,交一定的續期費就可以了。續期費並不是按市場價格再賣一次,而是繳納一個象徵性的二次抵押費用。
宅基地使用證期後房子處理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説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