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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剛
(中國收容制度廢止推進案件當事人)
鎖定
孫志剛(1976年7月29日-2003年3月20日),男,出生於湖北黃岡,2001年武漢科技學院染美本科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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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27歲,剛從大學畢業兩年。任職於廣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前往網吧的路上,因缺少暫住證,被警察送至廣州市“三無”人員(即無身份證、無暫居證、無用工證明的外來人員)收容遣送中轉站收容。
因一個人的死亡而引發國務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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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剛案發後,政府在民意的壓力下於6月廢除收容法
成為“網絡輿論年”的標誌性事件 [2] - 出生地
- 湖北黃岡
- 性 別
- 男
- 政治面貌
- 羣眾
- 身 份
- 中國公民
孫志剛相關
2003年3月17日晚,27歲的黃岡青年孫志剛因未攜帶任何證件,在廣州市天河區黃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帶回詢問,隨後被錯誤作為“三無”人員送至天河區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後轉送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18日,孫志剛稱有病被送往廣州市衞生部門負責的收容人員救治站診治。20日凌晨,孫志剛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員兩度輪番毆打,孫因大面積軟組織損傷致創傷性休克死亡。孫志剛於3月20日上午經搶救無效死亡。
[3]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經法院審理,涉嫌故意毆打孫志剛致死的12名被告及在孫志剛被收容過程中涉嫌瀆職犯罪的6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及有期徒刑,對此案負有責任的公安、衞生、民政等部門的負責人及有關人員20多人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
孫志剛人物事件
2003年3月17日晚10點,孫志剛像往常一樣出門去上網。在其後的3天中,他經歷了此前不曾去過的3個地方:廣州黃村街派出所、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和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先被帶至派出所,後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最後不治身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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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孫志剛悲魂昨入土為安 .新浪新聞.2003-12-19[引用日期2020-03-21]
- 2. 2003年的中國網絡媒體與網絡傳播 孫志剛事件掀起“網絡輿論年” .人民網.2014-04-15[引用日期2016-05-11]
- 3. 2003年6月9日 孫志剛被故意傷害致死案一審宣判 .中國網.2009-06-08[引用日期2020-03-21]
- 4. 2003:“孫志剛成了我人生道路上的一座山”
- 5. 孫志剛案寫入《廣州年鑑》 屬罕見編入歷史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