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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華

(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教師)

鎖定
姜文華,男,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教師。 [2-3] 
2024年2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姜文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姜文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姜文華限制減刑 [7] 
中文名
姜文華
國    籍
中國
畢業院校
復旦大學,美國Rutgers University
職    業
復旦大學教師
性    別

姜文華人物經歷

2004年復旦大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學士,2009年美國Rutgers University統計學博士,2009至2011年在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NIH)和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從事博士後研究 [4] 
2016年9月起,姜文華以青年研究員崗位在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概率與統計精算系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辦法》,事業單位須對所有工作人員實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進行;聘期考核在與學校簽訂的合同期滿當年進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實行“準聘-長聘制”的青年研究員,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後,學校與其簽訂第二個3年聘期合同。第二個聘期考核合格,且在兩個聘期內已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則進入長聘教師系列。學校與姜文華簽訂合同,合同期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據合同約定,姜文華應在合同期滿前參加聘期考核,學院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2019年6月,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按相關程序對姜文華進行聘期考核。學院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綜合考核後,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滿不再續聘”的建議。考核過程不設政審環節。
2019年7月,經姜文華本人申請,在制度允許範圍內,學院充分考慮其特殊情況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批同意後與姜文華續簽1年期聘用合同,並保留其崗位和各項待遇。2020年11月,經姜文華本人再次申請,學院考慮其特殊情況再次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批同意後又一次與姜文華續簽1年期聘用合同,並保留其崗位和各項待遇。
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華與學校簽訂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滿,學校並未作出與姜文華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決定。 [2] 

姜文華人物事件

姜文華殺害同事

2021年6月7日14時52分,楊浦區邯鄲路某大學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件。民警迅速到場將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歲,該校教師)控制,經120現場確認,被害人王某(男,49歲,系姜某同事)已死亡。 [1] 
2021年6月17日,復旦大學官網發佈《關於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幾點情況説明》,迴應師生校友和社會各界的關切,澄清事實、以正視聽:2021年6月7日下午,我校數學科學學院黨委書記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經查王永珍、姜文華所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二人沒有合作發表情況,也不存在剽竊學術成果的情況。 [2] 

姜文華批准逮捕

2021年6月21日報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姜文華批准逮捕。 [3] 

姜文華一審開庭

2023年5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姜文華故意殺人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姜文華因故對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黨委書記王永珍產生不滿。經預謀,姜文華於2021年6月7日14時許,在復旦大學光華樓王永珍辦公室內,持刀朝王永珍刺切數十刀,致王當場死亡。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姜文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提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訴訟代理人發表了代理意見。被告人姜文華及其辯護人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量刑等發表了各自的意見。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當事人家屬、社會公眾等40餘人旁聽了庭審。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期對本案進行宣判。 [5] 
2024年2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姜文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姜文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姜文華限制減刑。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