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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培養

鎖定
委託培養是指由用人部門委託高等學校(或有權招收研究生科學研究機構)按社會調節計劃培養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的制度。學生須從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包括研究生)統一考試的考生中錄取。工作條件艱苦的單位和邊遠地區可按規定劃定招生範圍。錄取標準一般與同批國家計劃招收的學生相同,有的可按規定適當降低要求。招生計劃由接受委託的學校編制,經主管部門批准,報國家教育委員會審核。 [1] 
中文名
委託培養
注    音
wěi tuō péi yǎng
內    容
我國招生計劃和畢業生分配製度
目    的
鼓勵高等學校挖掘潛力
基本概念
高等學校招收委託培養生是我國招生計劃和畢業生分配製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它對鼓勵高等學校挖掘潛力,培養更多的人才、更好地滿足社會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要,起了積極作用。
高等學校委託培養招生一律實行合同制。委託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委託單位與委託生之間應分別簽定委託培養合同。委託生的培養費用由委託單位提供,畢業後到委託單位工作。委託生在學期間和畢業後享受與國家計劃內的相同的待遇。
委託培養和國家計劃招收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培養費用的來源和畢業分配的辦法不同。委託培養的培養經費由委託單位提供,畢業之後回委託單位工作;國家計劃招收的,其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畢業時實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由本人選報志願,招生單位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就業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規定畢業後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