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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毅

(北魏大臣)

鎖定
奚毅(490-530年),本姓達奚,字武成,河南洛陽人,鮮卑族。北魏時期大臣,儀同三司奚建之子。 [1] 
熙平二年,拜奉朝請,授直齋將軍。孝昌年間,投勞肆州刺史爾朱榮(表哥),擁立孝莊帝元子攸即位,遷中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太僕卿,賜爵平原縣公。參與平定葛榮邢杲元顥起義,拜車騎大將軍右光祿大夫,進爵上洛郡公,參與誅殺太原王爾朱榮 [1] 
永安三年,率軍抵抗爾朱氏,兵敗戰死於河梁,時年四十一歲,追贈驃騎大將軍、太尉公、冀州刺史,諡號為武,葬於太谷北原。 [2] 
別    名
達奚毅
武成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鮮卑
出生地
河南郡洛陽縣肅民鄉延壽裏
出生日期
490年
逝世日期
530年
主要成就
擁立孝莊帝 誅殺爾朱榮 平定民亂
本    名
奚毅
官    職
太僕卿 車騎大將軍 右光祿大夫
爵    位
平原縣開國公上洛郡開國公
封    贈
驃騎大將軍、太尉公、冀州刺史
諡    號

奚毅人物生平

奚毅原本為權臣爾朱榮的親信,在孝莊帝元子攸即位之後的建義初年,奚毅被爾朱榮要求往返於晉陽,洛陽之間,替爾朱榮監視朝廷,傳達命令。然而,奚毅逐漸對爾朱榮囂張跋扈,視人命如草芥的做派感到不滿,於是他私下選擇向和爾朱榮處於對立關係的孝莊帝投誠。奚毅對孝莊帝表明心意:“如若發生變故(指爾朱榮謀逆),臣寧願為了保護陛下而死,也決不為契胡人爾朱榮效力!” [9] 
孝昌年間,法令昏庸,靈太后重用佞臣,導致了大量冤假錯案的發生,很多百姓無處申冤。 [10]  等到孝莊帝即位後,雖然他處處受制於權臣,然而他卻勤於政事,朝夕不倦,並多次親覽辭訟,治理之前的冤獄。 [3-4]  永安三年,爾朱榮未經皇帝允許,帶領四五千騎兵進軍皇都洛陽。 [5]  此刻爾朱榮已經全然不把孝莊帝放在眼裏,他傲慢地對孝莊帝説:“最近陛下身邊的侍從官員不修習武藝,陛下應當帶着一些騎兵外出狩獵,別再做親覽辭訟的事。” [6] 
然而不久之前,奚毅向孝莊帝透露了爾朱榮正準備在狩獵之時,趁機帶兵挾持天子,遷移皇都的事情。原本孝莊帝對奚毅的話還半信半疑,此刻爾朱榮的進言,證實爾朱榮本人的確有挾持天子的謀逆之心。 [7]  公元530年九月二十五日,被爾朱氏逼到走投無路的孝莊帝決定放手一搏,在奚毅,温子昇等人的協助下,孝莊帝親手刺殺了爾朱榮。隨後,為了抵抗爾朱氏餘黨,奚毅前去鎮守河梁,後來遭遇襲擊,死於戰場。時年四十一歲,追贈驃騎大將軍、太尉公、冀州刺史,諡號為武,葬於太谷北原。 [8] 

奚毅墓誌銘

《魏故使持節太尉公都督冀定倉瀛殷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冀州刺史上洛郡開國公奚史君墓誌銘》:
公姓奚,諱毅,字武成,司州河南郡洛陽縣肅民鄉延壽里人。蓋軒轅之裔胄,皇世之別族也。曾祖拔,建忠將軍、順陽男,贈使持節、安南將軍、冀州刺史。祖檦,太常卿、襲爵順陽男、贈使持節、鎮北將軍、幷州刺史。父建,使持節、都督、徵虜將軍、汾朔二州刺史,贈使持節、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定州刺史、諡曰貞。
公以熙平二年中出身,拜奉朝請,以勳臣之子入為直齋,非其好也。孝昌年中,胡太后臨朝,乾維不振。孝明登遐,權門執政。公與天柱大將軍爾朱榮有中表之舊,謀自安之計,遂舉晉陽之甲,以定河陽之策。皇上(元子攸)即位,功冠不世,遷為中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太僕卿,領武衞將軍,賜爵平原縣開國公,食邑一千户。建義元年中,尋以腹心之委,特授使持節、鎮南將軍、中軍都督,餘官如故。及平葛榮,又假度支尚書,領東道諸軍事,與太宰元天穆共徵邢杲,進號鎮南將軍,假徵東將軍、太僕,餘如故。元顥據洛,北巡,即自石濟奉迎大駕。震居返政,策勳大賚,乃拜車騎將軍、右光祿大夫,增邑一千户,進爵上洛郡開國公。爾朱榮苞藏禍心,窺窬神器。公忠不顧親,告其逆節。元惡服辜,餘兇未彌。匹馬前駈,殞身王事。天子痛悼,朝野傷惜,時年卌有一。永安三年歲次庚戌季秋九月甲戌朔廿六日癸亥,脱駕於河梁,秉忠烈也。乃贈使持節太尉公、都督冀定倉瀛殷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冀州刺史,增邑一千户,通前三千,給東園秘器、朝服一襲,賻帛一千匹,祭以太牢,諡曰武公。其年十一月癸酉朔十三日乙酉,窆於太谷北原,附於定州史君神塋之後。乃作銘以志之,其詞曰:
天經載象,地義載形。誕膺世烈,實挺時英。層檦獨立,逸氣孤亭。資彼仁勇,濟我忠貞。密勿青璅,徘徊禁旅。深謀自亮,嘉策仍舉。出贊晉陽,入定帝宇。一節事君,直心衞主。巨猾肆威,饕天負力。糾正以刑,奸回是極。妖黨寔繁,信誠不測。福與禍階,生隨運棘。皇鑑垂慟,列闢嗟傷。懋爵兼錫,袞命備章。重關且閟,寒夜未央。終驗睾谷,還志荒涼。
參見《魏故使持節太尉公都督冀定倉瀛殷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冀州刺史上洛郡開國公奚史君墓誌銘》 [2] 

奚毅親屬成員

大將軍、弘農昭王
陽曲護軍
廣平太
弘農公
宜陽侯
冀青二州刺史
吏部尚書
贈冀州刺史
員外散騎常侍
城陽公
奚冀州
宜陽侯
給事中
成都侯
奚買奴(奚標)
神部令
新興郡公
贈幷州刺史
薄骨律鎮將
富城侯
-
-
奚建
汾朔二州刺史
贈儀同三司
定州刺史
-
洛州刺史
澄城哀侯
司徒從事中郎
肆州刺史
-
-
奚阿成
-
參考資料
  • 1.    魏書 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奚斤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12-18]
  • 2.    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
  • 3.    《資治通鑑•梁記八》:丙寅,魏主詔:“孝昌以來,凡有冤抑無訴者,悉集華林東門,當親理之。”
  • 4.    《資治通鑑•梁記八》:魏主雖受制於榮,然性勤政事,朝夕不倦,數親覽辭訟,理冤獄。
  • 5.    《北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三年八月,榮將四五千騎,發幷州向京。
  • 6.    《北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榮乃奏曰:"近來侍官皆不習武,陛下宜將五百騎出獵,因省辭訟。"
  • 7.    《北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先是奚毅言榮因獵挾天子移都,至是,其言相符。
  • 8.    《魏故使持節太尉公都督冀定倉瀛殷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冀州刺史上洛郡開國公奚史君墓誌銘》
  • 9.    《資治通鑑•梁記八》:武衞將軍奚毅,建義初往來通命,帝每期之甚重,然猶以榮所親信,不敢與之言情。毅曰:“若必有變,臣寧死陛下,不能事契胡!”
  • 10.    《魏書•帝紀十•孝莊紀》:自孝昌之季,法令昏泯。懷忠守素,擁隔莫申;深怨宿憾,控告靡所。其有事在通途,橫被疑異,名例無爽,枉見排抑。或選舉不平,或賦役煩苛,諸如此者不可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