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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中間價

鎖定
外匯中間價亦稱“外匯中間匯率” 。是外匯買賣價的平均數。其計算公式是:(外匯買入價+外匯賣出價) / 2 =外匯中間價。外匯中間價在西方常用於對匯率的分析,報刊報道匯率也用中間價。我國外匯牌價的中間價用於清算貿易和非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不對外公佈。 [1] 
中文名
外匯中間價
定    義
匯買、匯賣
現    鈔
銀行向客户賣出外匯現鈔時的價格
基準價
也叫中間價

外匯中間價定義

匯買、匯賣

外匯中間價現鈔

現鈔賣出價就是銀行向客户賣出外匯現鈔時的價格,簡稱為鈔價。它一般高於匯價(現匯買入價)。
現匯買入價一般是指銀行買入現匯(不是現鈔)的價格。

外匯中間價基準價

基準價也叫中間價,是銀行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各幣種買賣情況制定的,在我國外匯管理局會發布一些幣種的基準價,如美元歐元等,其他幣種各行自己計算.如果你要人民幣換歐元則用賣出價

外匯中間價計算公式

外匯中間價又叫中間匯率,是買入匯率賣出匯率的平均數。
計算公式為:中間匯率=(買入匯率+賣出匯率)÷ 2

外匯中間價主要區別

外匯包括外幣,但外幣並非都是外匯。通常情況下,只有可以自由兑換外幣才是外匯,因為外匯的實質是國際支付手段,如果某種貨幣不能自由兑換,它就不能成為國際支付手段。通常有現匯户和現鈔户之分。

外匯中間價制定方式

央行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15都要公佈人民幣外匯中間價,這個價格是人民幣在外匯市場上交易的基準價格
根據央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的公告》,自2006年1月4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方式(OTC)”,詢價就成為中間價制定的基本方式。
按照這個新方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所有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兑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兑美元匯率中間價。央行還聲明,中間價權重“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除美元之外的中間價,則根據上午9時國際外匯市場歐元、日元和港幣兑美元匯率套算。
中間價公佈後,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浮動不得超出中間價的千分之三,歐元、日元、港幣等交易則不得超出3%。匯買、匯賣價不得超出中間價的1%,鈔買、鈔賣價不得超出4%。
2007年央行宣佈,自5月21日起將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兑美元的浮動幅度,由上述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
2012年14日中國人民銀行宣佈,自2012年4月16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兑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五擴大至百分之一。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