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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
鎖定
- 中文名
- 基本法律
- 主 體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方 面
- 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方面
- 示 例
- 《民法典》
基本法律主要區別
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憲法》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1]
普通法律
普通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又稱非基本法律。
《立法法》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牴觸。
[2]
法律區別
(一)制定和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的法律,屬於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立法與修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牴觸。
基本法律基本法律目錄
(截止2022年3月有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3]
(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3]
(8)《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3]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3]
(1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3]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3]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3]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20)《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3]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3]
(22)《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3]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3]
(24)《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3]
(25)《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3]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3]
(28)《反分裂國家法》(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3]
(29)《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3]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3]
(3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3]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3]
(3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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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國政府網”.2015年[引用日期2015-11-08]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中國政府網”.2015-03-18[引用日期2015-11-08]
- 3.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中國人大網.2009-08-27[引用日期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