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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
鎖定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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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
- 解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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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即地方性法規
- 性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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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性
- 詞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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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
地方法設置要求
地方法不得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規範性文件,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地方法法律規定
《憲法》第116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
自治州、
自治縣的
自治條例和
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