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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鎖定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簡稱“國際記聯”是以各國報紙、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新聞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工會或專業性組織為團體會員的國際新聞組織,1926年在巴黎成立。該組織最高權力機構是每三年召開一次的代表大會。秘書處主持日常工作,由常任秘書長負責。總部設在布魯塞爾。
中文名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IFJ
成立時間
1949年
主要任務
維護新聞自由,改善工作環境
會員國數
120多個
新聞記者日
9月8日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機構簡介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Journalists--IFJ)是西方最大的國際新聞工作者組織。美、英等國記者組織代表於1948年退出國際新聞工作者協會後,於1949年決定成立該組織。1952年5月8日,聯合會在布魯塞爾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布魯塞爾。
聯合會宗旨是維護新聞自由和新聞工作者進行正常業務的自由及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促進並改善新聞工作者的精神和物質條件;促進各國新聞協會間的團結;推動新聞工作者的職業培訓並加強對新聞工作者的教育。
1954年在法國的波爾多舉行的第2次代表大會上通過了一項文件,確定了關於記者職業活動的8項標準,重點是:記者要尊重事實,要客觀、公正、不許剽竊、誹謗、中傷;記者有蒐集和發佈新聞的自由,有公正地發表評論和批評的權利;記者有保守消息來源的秘密的權利等。
聯合會的主要機構有大會,負責選舉執行委員會成員;執行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聯合會在歐洲、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設有地區性辦事處。聯合會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人權中心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享有諮詢地位。聯合會還與一些維護人權的組織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大赫國際等合作。聯合會的經費主要來自於會員繳納會費。
出版刊物有《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公報》(年刊)和《直接線路》(一年六期)。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歷史沿革

伴隨着19世紀末20世紀初新聞事業的逐步發展,新聞記者這個職業逐步形成並蓬勃發展,1926年,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記者組織——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The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Journalists),簡稱“國際記聯”(IFJ)就已經成立了。
由於某些原因,“國際記聯”的活動一度中斷,到了1946年,“國際記聯”被再次發起並重新組建,1952年形成了現在的組織形式。截止2008年,該組織主要在非洲、環太平洋地區、中東歐和前蘇聯加盟共和國、拉丁美洲、中東及北美洲等地區開展活動,擁有117個國家和地區的近50萬名成員。“國際記聯”是一個強有力的、自由的、獨立的記者聯合組織,它致力於通過國際性的活動來保護新聞自由與社會公正。該組織不認同任何既定的政治觀點,而是更加註重人權、民主和多元化。它相信政治自由和文化表達,並且致力於保護行業的聯合和基本的人權。無論何時,當各地區的記者及其組織為爭取他們產業和專業的權益進行鬥爭時,該組織都會給予援助,並且已經設立了一個國際安全基金,以向那些需要幫助的記者提供人道主義援助。近年來,“國際記聯”主要關注著作權、性別平等、全球化、人權、公共廣播、聯盟權利等方面的問題。
“國際記聯”的相關政策是在每三年一屆的全體大會上決定的,具體工作則是由設在布魯塞爾的大會秘書處在執 行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執行。
國際記聯在1973年決定,尋求同中國新聞組織建立聯繫。1981年7月國際記聯領導人訪華。1982年中國記協委託新華社駐日內瓦記者作為觀察員列席其第16次代表大會。1989年國際記聯秘書長艾丹·懷特等從澳大利亞順訪北京。
中國香港記者協會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都已加入“國際記聯”。香港記者協會於1968年組成,幾十年來,該協會致力於改善香港新聞記者的工作環境,遵循國際記者聯合會的目標和宗旨,多年以來,在香港及世界範圍已經贏得了廣泛的聲譽和影響力。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成立於1995年,是台灣地區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獨立的、非政府性記者聯合組織,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於維護媒體從業人員的工作、法律和社會地位,提升其職業道德,同時為爭取新聞自由和提升專業水平而不斷努力。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成員國

名稱 國土面積(平方公里) 人口(人) GDP(億美元)
  • 阿爾巴尼亞 28,700 3,011,405 129.60
  • 阿爾及利亞 2,381,741 38,087,812 1,886.81
  • 阿富汗 647,500 29,000,000 163.52
  • 阿根廷 2,780,400 42,610,981 4,460.44
  • 愛爾蘭 70,280 4,775,982 2,172.75
  • 埃塞俄比亞 1,103,600 91,195,675 302.47
  • 愛沙尼亞 45,277 1,266,375 221.55
  • 阿聯酋 83,600 8,400,000 3,736.00
  • 阿曼 309,500 2,770,000 775.60
  • 安哥拉 1,246,700 18,056,072 1,043.32
  • 澳大利亞 7,741,220 22,015,576 13,793.82
  • 奧地利 83,878 8,221,646 4,176.56
  • 奧地利 83,878 8,221,646 4,176.56
  • 阿塞拜疆 86,600 9,235,100 688.00
  • 白俄羅斯 207,600 9,625,888 551.32
  • 巴基斯坦 796,095 197,291,129 2,312.00
  • 巴拉圭 406,752 6,623,252 238.37
  • 巴勒斯坦 2,500 11,250,000 67.97
  • 巴林 767 1,195,000 279.00
  • 巴拿馬 75,420 3,559,408 267.78
  • 保加利亞 110,879 6,981,642 535.14
  • 巴西 8,514,877 199,321,413 24,766.52
  • 貝寧 112,622 9,598,787 72.95
  • 比利時 30,528 10,444,268 5,136.61
  • 秘魯 1,285,216 29,849,303 1,769.25
  • 冰島 103,000 313,183 140.26
  • 波黑 51,200 3,879,296 180.88
  • 波蘭 312,679 38,415,284 5,144.96
  • 玻利維亞 1,098,581 10,461,053 239.49
  • 布基納法索 274,200 17,275,115 103.96
  • 布隆迪 27,834 8,800,000 23.26
  • 丹麥 43,096 5,543,453 3,336.16
  • 德國 357,022 81,305,856 36,008.30
  • 東帝汶 14,874 1,143,667 5.52
  • 多哥 56,785 6,300,000 36.20
  • 多米尼加 48,734 10,219,639 556.11
  • 俄羅斯 17,075,400 142,517,670 18,577.70
  • 法國 632,834 65,630,692 27,730.32
  • 菲律賓 299,700 103,775,002 2,247.71
  • 芬蘭 338,145 5,262,930 2,630.10
  • 佛得角 4,033 523,568 19.01
  • 岡比亞 11,295 1,840,454 8.98
  • 剛果(金) 2,344,885 73,599,190 156.54
  • 格魯吉亞 69,700 4,497,000 143.67
  • 哥倫比亞 1,138,910 45,757,738 3,333.72
  • 哥斯達黎加 51,100 4,636,348 408.70
  • 韓國 103,290 48,860,500 11,300.47
  • 黑山 13,812 657,394 44.96
  • 荷蘭 41,543 16,730,632 8,360.74
  • 洪都拉斯 112,492 8,296,693 174.27
  • 加納 238,537 24,652,402 392.00
  • 加拿大 9,980,000 34,300,083 17,360.51
  • 柬埔寨 181,035 14,400,000 140.38
  • 吉布提 23,200 900,000 10.49
  • 捷克 78,865 10,177,300 2,170.27
  • 吉爾吉斯斯坦 199,951 5,543,000 59.19
  • 津巴布韋 390,000 13,300,000 108.14
  • 幾內亞 245,857 10,884,958 50.89
  • 喀麥隆 475,442 20,129,878 252.36
  • 克羅地亞 56,594 4,480,043 624.93
  • 肯尼亞 582,646 43,013,341 372.29
  • 科威特 17,818 3,630,000 1,694.00
  • 拉脱維亞 64,589 2,191,580 282.52
  • 利比里亞 111,370 4,300,000 15.45
  • 立陶宛 65,300 3,525,761 427.25
  • 羅馬尼亞 238,391 21,848,504 1,797.94
  • 盧森堡 2,586 509,074 592.01
  • 盧旺達 26,338 11,689,696 63.75
  • 馬爾代夫 298 394,451 13.74
  • 馬來西亞 330,257 29,179,952 2,320.50
  • 馬拉維 118,484 16,323,044 42.64
  • 馬拉維 118,484 16,323,044 42.64
  • 馬裏 1,241,238 15,494,466 106.90
  • 毛里求斯 2,040 1,313,095 112.60
  • 毛里塔尼亞 1,030,000 3,359,185 40.76
  • 馬其頓 25,713 2,082,370 101.65
  • 馬耳他 316 409,836 88.87
  • 美國 9,370,000 313,847,465 149,913.00
  • 蒙古 1,565,000 2,860,000 100.00
  • 摩爾多瓦 33,851 3,656,843 70.00
  • 摩納哥 2 30,510 61.09
  • 摩洛哥 459,000 32,309,239 1,002.21
  • 摩洛哥 459,000 32,309,239 1,002.21
  • 莫桑比克 799,380 23,515,934 127.98
  • 墨西哥 1,964,375 114,975,406 11,533.43
  • 南非 1,219,090 48,810,427 4,082.37
  • 尼泊爾 147,181 26,600,000 219.00
  • 尼日爾 1,267,000 16,344,687 60.17
  • 尼日爾 1,267,000 16,344,687 60.17
  • 尼日利亞 923,768 174,507,539 2,439.86
  • 尼日利亞 923,768 174,507,539 2,439.86
  • 挪威 323,802 4,707,270 4,858.03
  • 葡萄牙 92,090 10,781,459 2,373.74
  • 日本 378,000 127,540,000 58,671.54
  • 瑞典 450,295 9,103,788 5,396.82
  • 瑞士 41,277 7,925,517 6,593.08
  • 薩爾瓦多 20,720 6,090,646 230.54
  • 塞爾維亞 77,474 7,276,604 458.20
  • 塞拉利昂 71,740 5,612,685 22.43
  • 塞內加爾 196,722 13,300,410 142.91
  • 塞浦路斯 9,251 1,138,071 246.90
  • 斯里蘭卡 65,610 20,330,000 594.00
  • 斯洛伐克 49,035 5,483,088 959.94
  • 斯洛文尼亞 20,273 1,996,617 495.39
  • 斯威士蘭 17,363 1,403,362 39.78
  • 蘇丹 1,880,000 34,206,710 640.53
  • 索馬里 637,660 10,085,638 58.96
  • 坦桑尼亞 945,000 46,912,768 238.74
  • 土耳其 783,600 79,749,461 7,749.83
  • 突尼斯 162,155 10,732,900 458.64
  • 委內瑞拉 912,050 28,047,938 3,164.82
  • 烏干達 241,550 33,640,833 168.10
  • 烏克蘭 603,700 44,854,065 1,652.45
  • 烏拉圭 176,215 3,316,328 467.10
  • 西班牙 505,370 47,042,984 14,768.82
  • 希臘 131,957 10,767,827 2,896.27
  • 新西蘭 267,710 4,327,944 1,507.06
  • 匈牙利 93,028 9,958,453 1,400.29
  • 牙買加 10,991 2,889,187 144.39
  • 亞美尼亞 29,800 3,274,300 102.48
  • 也門 555,000 23,600,000 337.58
  • 意大利 301,340 61,261,254 21,939.71
  • 伊拉克 441,800 31,640,000 1,153.88
  • 伊朗 1,645,000 78,868,711 9,908.00
  • 印度 2,980,000 1,205,073,612 18,728.40
  • 印度尼西亞 1,904,443 248,645,008 8,468.32
  • 英國 243,610 63,047,162 24,454.08
  • 以色列 15,200 7,590,758 2,429.29
  • 約旦 89,000 6,508,887 288.40
  • 贊比亞 752,614 13,817,479 192.06
  • 智利 756,102 17,067,369 2,485.85
注:中國香港記者協會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都已加入“國際記聯”。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主要任務

1:維護新聞自由,改善新聞工作者的精神和物質條件;
2:根據《人權宣言》,干預世界上迫害記者、踐踏人權和新聞自由的事件;
3:交流會員國記者工會之間的信息,促進記者交往,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記者培訓;
4:發放國際記者證,用英、法、德、西4種文字出版月刊《暢通》。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行為標準

該國際宣言用以作為規範記者行為的標準。記者指從事採集、播送、傳播和評論所描述事件中的新聞及信息的人。
1、尊重真理、尊重公眾知曉真理的權利,乃記者之首要職責。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2、在履行此職責的過程中,記者應當在任何時候捍衞誠實採含有新聞、出版新聞的自由原則,捍衞公正評判的權利。
3、記者只能依照他(她)瞭解根源的事實進行報道。記者不得壓制必要信息或者篡改文件。
4、記者只能通過公正的方式獲得新聞、圖片和文件。
5、記者應盡最大努力改正已經出版但發現嚴重不準確的信息。
6、記者應當嚴守職業機密,保護秘密獲得的新聞來源。
7、記者應當警惕通過媒介擴散偏見的危險,並且應當盡力避免有利於傳播偏見的行為。這些偏見混雜於其他事物中,常與種族、性別、性傾向、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見、民族和社會傳統有關。
8、記者應視以下待業為嚴重職業過錯:剽竊;惡意曲解;誣衊;誹謗;造謠;沒有根據的指控;接受任何形式以出版或壓制出版為目的的賄賂。
9、無愧於記者稱號者應當把忠實地遵循上述原則視為自己的職責。記者應當在各國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承認同行的司法權並排除來自政府或者其他方面的干預。(1954年國際記者聯盟世界大會通過。1986年世界大會修正。)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惟有符合職業原則和尊嚴的任務,才能指派給報業及其他新聞媒介的工作人員,以及參加新聞事業的經濟與商業活動人員承擔。發表任何消息或評論的人,應對其所發表的內容負完全責任——除非在發表時已明白否認這種責任。個人的名譽應予以尊重,有關個人私生活的消息與評論,可能損及個人名譽時,並非有助於公共利益,而僅僅是迎合公眾好奇心理者,則不應該發表。如果對個人的名譽或道德人格提出指控時,應當給予答辯的機會。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紀念日

國際記者協會的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盟國和自由國家新聞工作者聯合會”。1946年6月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通過決議更名為“國際新聞工作者協會。”現有會員國120多個。國際新聞工作者協會的宗旨是,幫助各成員國交換新聞,以自由、真實、維護和平、保護新聞工作者的權利和人身安全,新聞記者要尊重事實、客觀公正報導,不允許有誹謗性、中傷性、虛假性的報導等義務。
1958年5月,在布加勒斯特舉行的國際新聞工作者協會第四屆代表大會上,通過了號召全世界的新聞工作者舉行“國際團結日”的決議。決議指出:“為了表示對因從事爭取和平和人民的相互瞭解而受迫害的新聞工作者的同情,國際新聞工作者協會號召全世界新聞工作者定出一個團結日,把這一天的工資的全部或一部分捐作國際團結基金。“國際新聞工作者協會秘書處於1985年6月26日會議,確定每年9月8日為“國際新聞工作者團結日”簡稱為“世界新聞記者日”。確定9月8日為“世界新聞記者日”是為紀念捷克斯洛克氏族英雄、共產黨員、新聞記者尤利烏斯-伏契克於1943年9月8日被德國法西斯殺害的紀念日。其目的是喚起全世界的新聞工作者加強團結、努力工作、認真採寫真實報導、揭露戰爭販子的反動面目、及時報導事件發生的真象、打擊壞人壞事,保衞世界和平。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危險重重

作為“無冕之王”的記者在推動社會進步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記者現在的報道環境卻日漸堪憂。2000年以來,全球各地有大量的記者在戰場上或地區衝突中喪生,記者的安全問題已經引起了全球的高度關注。
1: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宣佈2000年有62名記者殉職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
在2000年,一系列針對記者的暗殺和謀殺表明全世界的記者都在面臨非常大的職業風險。而對記者來説,今年最危險的地方是哥倫比亞,有11名記者在那裏犧牲。
年度報告列出了37名記者因他們的職業而遭到殺害,另有20名記者的死因不明,但也懷疑和他們所調查的新聞事件有關。還有5名記者死於在工作中發生的意外。
2:2003年、2002年和2001年分別有83名、70名和100名記者在工作中死於暴力。而很多國家的政府卻對身處險境的新聞記者的生死漠不關心。
3:據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統計,僅2006年一年就至少有150名記者和媒體從業人士死於暴力,還有幾百位傳媒工作者因其從事的工作而遭到逮捕、威脅或攻擊。
4:伊拉克新聞自由觀察組織2008年5月2日發表報告説,自2007年5月3日至今,共有37名新聞工作者在伊拉克遇難。
報告説,這些遇難者大都死於武裝人員的襲擊。在過去一年裏,針對新聞工作者的暴力襲擊事件達197例,比上一年增加60%。2008年2月,伊拉克新聞工作者聯合會主席謝哈布·塔米米在巴格達遭武裝人員槍擊身亡。
報告説,此外,過去一年裏還有13名新聞工作者遭綁架,其中6人獲釋,6人遇害,還有一人至今下落不明。
據伊拉克新聞自由觀察組織統計,自2003年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以來,至少有235名新聞工作者在伊拉克的各種暴力事件中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