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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地理院
鎖定
國土地理院(日語:こくどちりいん;英語:Geospatial Information Authority of Japan)是日本國土交通省基於國土交通省設置法和測量法設置的執行測量行政權的特別行政機關。
[1]
- 中文名
- 國土地理院
- 外文名
- こくどちりいん;Geospatial Information Authority of Japan(縮寫GSI)
- 性 質
- 國家機關
- 解 釋
- 執行測量行政權的特別行政機關
- 院 長
- 村上 広史
- 參事官
- 鹿野 正人
- 主管部門
- 國土交通省
- 設置日期
- 1869年(明治2年)6月
- 改名日期
- 1960年(昭和35年)7月1日
- 所在地
- 茨城県つくば市北郷1番
- 經緯度
- (36°6'16.5"N,140°5'4.5"E)
國土地理院機關簡介
國土地理院基本職能
國土地理院在日本國內除了進行“對所有測量基礎的測量”(基本測量)之外,還執行對國土地理院以外的國家行政機構和公共實體等所實施的公共測量進行指導和提出建議的職能。國際方面,國土地理院還參加包括地理空間信息的國際標準化會議、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及與地理學名詞有關的專家組會議在內的國際會議,參與宇宙觀測和重力測量等國際項目,並作為國家地圖測繪機關承擔國際責任。此外,國家測量師考試(測量士試験)、測量師補考試(測量士補試験)和測量師註冊等行政職能也由國土地理院行使。
一般,國土地理院還作為國家基本地圖“地形圖”的發行者,並在此基礎上計量並發表“全國都道府縣市區町村各自的面積調查”
[1]
,用以作為地方性配額税法所規定的、與地方行政所需經費計量單位相關的數據的核算基礎的依據。另外,作為“災害對策基本法第二條第三款”和“武裝進攻事態法第二條第四款”所規定的指定行政機關,在發生地震、火山噴發等自然災害以及受到武裝攻擊的情況時,需要提供地圖和航拍照片等空間地理信息、全球導航衞星系統測量(GNSS測量)以及災害觀測的數據。
國土地理院英文名稱
1949年地理調查所時代使用的英文名稱為Geographical Survey Institute(縮寫為GSI),從2010年4月1日起,改為使用Geospatial Information Authority of Japan(縮寫與之前相同,仍為G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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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土地理院歷史沿革
明治時代至二戰前、戰中時期
1869年6月(明治2年5月)被設立的"民部官庶務司戸籍地図掛",被認為是該行政組織的起源
[3]
。作為近代政府測繪、地圖科學相關制度的開端,可以追溯到明治元年12月24日,由行政官針對府、縣、諸侯等發起的要求修訂轄區地圖及説明等的命令上。戸籍地図掛第二年(明治3年)由民部省地理司擴充,1871年(明治4年)民部省被廢止的一段時間內管轄權暫時被轉移到大藏省租税寮(税務部門)。在1873年(明治6年)設置內務省的第二年1月(1874年1月),根據政府公告(太政官達)中“將大藏省中户籍、土木、郵政三個部門以及租税寮中的地理、勸農等事物移交到內務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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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內務省中成立了地理寮。在這之後,根據同年8月份政府頒佈太政官達:“廢止內務省中的測量司,在地理寮中設置量地課,並將內史所管轄的地誌課與地理寮合併”
[5]
,伴隨內務省的成立,從工部省接手測量司(明治4年8月14日設立)和太政官正院內史地誌課(其起源是明治4年6月8日設立的太政官正表課)的業務,並移管整合。根據1877年(明治10年)的太政官達第3號文件:“各省中的各部門廢‘寮’設‘局’”的命令,於是改名為內務省地理局,實施全國大三角測量和地籍調查等為主的業務。
一方面,1871年(明治4年)7月,兵部省以“參謀企劃‘機務密謀’要編輯地圖和政志以掌握間諜情報等信息”
[6]
為目的,設立了陸軍參謀局,併成立了“平時分派到各個地方進行地理測繪、掌握地圖信息”
[7]
的間諜隊。第二年的2月,在兵部省分為陸軍和海軍兩省的時候,作為陸軍省參謀局存續下來。1873年(明治6年)4月,成為掌管“陸軍資料庫、測量地圖、繪圖雕刻、兵史和兵家政志蒐集”
[8]
的陸軍省第六局(第二年又改回參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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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878年(明治11年)12月,陸軍參謀局被廢止,設立參謀本部的時候,作為同一部門的地圖課、測量課也相應被擴充和改名。
像這樣,一段時期內對於日本進行的測地測量活動受到內務省地理局和參謀本部測量課的雙重管轄。但是1884年(明治17年)6月26日,頒佈了諸如“內務省所屬的大三角測量事務移交到參謀本部”以及“內務省所屬的大三角測量事務由參謀本部負責”
[10]
,
[11]
的一連串政府公告,將大三角測量事務移交到參謀本部管轄,內務省地理局在此之後就成為負責以地誌編纂為主要業務的部門。與此相伴隨的,同年9月參謀本部在地圖課、測量課向測量局擴大以後,1888年(明治21年)5月,隨着陸地測量部條例(明治21年5月敕令第25號)的制定,作為參謀本部的一個局的測量局從參謀本部分離,成為了本部長直屬的獨立官廳——陸地測量部,直到1945年(昭和20年)的二戰結束時為止,全國性的陸地部分測量一直由陸地測量部承擔。
二戰後
二戰結束後,作為陸軍參謀本部第二部參謀渡邊正少佐在“對於戰後復興而言地圖測繪機關是必要的”思想指導下迅速改編民間組織而努力結果,伴隨着“內務省官制中修正的文件”(昭和20年敕令第502號)的施行,陸地測量部令(昭和16年敕令第505號,明治21年5月敕令第25號的全部修訂)被廢止,陸地測量部也同時消滅。二戰結束2周之後的1945年(昭和20年)9月1日基於民間組織的內務省地理調查所成立。避免了貴重的資料、機器設備等因戰後的諸多混亂而丟失。第二年,從開始的長野縣松本市的近郊遷移到千葉縣千葉市的稲毛(原千葉陸軍戰車學校舊址),此後的昭和33年又轉移到了東京的目黑。1948年(昭和23年)1月1日成為建設院地理調查所,接着同年的7月10日又改稱為建設省地理調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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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昭和35年)7月1日改成了現在的國土地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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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後,1984年(昭和59年)7月1日,根據國家行政組織法修訂,國土地理院被設定為建設省的特別機構。隨着中央省廳機構的再次改革,國土地理院成為國土交通省的特別機關直至今日。
國土地理院的本院設置在筑波研究學園都市內的茨城縣筑波市北郷1號。1979年(昭和54年)從東京目黑轉移到了現在的地方(當時是叫筑波郡谷田部町)。1996年(平成8年)6月1日,以親近、接觸地圖和測量科學等為目的的公共設施“地圖測量科學館”開館。
國土地理院組織機構
國土地理院領導機構
國土地理院下設部門
國土地理院下設總務部、企劃部、測地部、地理空間情報部、基本圖情報部、應用地理部、測地觀測中心、地理地殼活動研究中心、北海道地方測量部、東北地方測量部、關東地方測量部、北陸地方測量部、中部地方測量部、近畿地方測量部、中國地方測量部、四國地方測量部、九州地方測量部、沖繩支所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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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地理院支部基地
支部名稱 | 管轄區域 | 支部駐地 |
本院 | —— | 茨城縣つくば市 |
北海道地方測量部 | 北海道 | 北海道札幌市 |
東北地方測量部 | 青森、巖手、宮城、秋田、山形、福島 | 宮城縣仙台市 |
関東地方測量部 | 茨城、栃木、羣馬、千葉、埼玉、東京、神奈川、長野、山梨 | 東京都千代田區 |
北陸地方測量部 | 新潟、富山、石川、福井 | 富山縣富山市 |
中部地方測量部 | 岐阜、靜岡、愛知、三重 | 愛知縣名古屋市 |
近畿地方測量部 | 滋賀、京都、大阪、兵庫、奈良、和歌山 | 大阪府大阪市 |
中國地方測量部 | 鳥取、島根、岡山、広島、山口 | 広島縣広島市 |
四國地方測量部 | 徳島、香川、愛媛、高知 | 香川縣高松市 |
九州地方測量部 | 福岡、佐賀、長崎、大分、熊本、宮崎、鹿児島 | 福岡縣福岡市 |
沖繩支所 | 沖繩 | 沖繩縣那覇市 |
同時,國家地理院還有以下無人基地。
- 水沢測地観測所 巖手県奧州市
- 鹿野山測地観測所 千葉県君津市(在鹿野山山頂附近)
- 忍路験潮場 北海道小樽市忍路町
- 奧尻験潮場 北海道奧尻郡奧尻町
- 淺蟲験潮場 青森県青森市淺蟲
- 男鹿験潮場 秋田県男鹿市戸賀塩浜
- 鼠ケ関験潮場 山形県鶴岡市鼠ヶ関
- 飛島験潮場 山形県酒田市飛島
- 相馬験潮場 福島県相馬市原釜
- 勝浦験潮場 千葉県勝浦市興津
- 油壺験潮場 神奈川県三浦市三崎町
- 小木験潮場 新潟県佐渡市
- 柏崎験潮場 新潟県柏崎市鯨波
- 三國験潮場 福井県坂井市三國町
- 輪島験潮場 石川県輪島市輪島崎町
- 伊東験潮場 靜岡県伊東市富戸
- 田子験潮場 靜岡県賀茂郡西伊豆町
- 焼津験潮場 靜岡県焼津市中港
- 鬼崎験潮場 愛知県常滑市港町
- 海南験潮場 和歌山県海南市冷水
- 田後験潮場 鳥取県巖美郡巖美町
- 須佐験潮場 山口県萩市
- 久禮験潮場 高知県高岡郡中土佐町
- 仮屋験潮場 佐賀県東松浦郡玄海町
- 細島験潮場 宮崎県日向市細島町
- 阿久根験潮場 鹿児島県阿久根市波留
- 衝縄験潮場 衝縄県南城市
- 新十津川宇宙測地観測場
- つくばVLBI観測施設(設置在本院內,於2016年12月末停止使用)
- 父島VLBI観測局
- 姶良VLBI観測局
- 石岡測地観測局 茨城県石岡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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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國都道府県市區町村別面積調 .國土地理院[引用日期2017-12-08]
- 2. 國土地理院広報・國土地理院のシンボルマークと英語名について .國土地理院[引用日期2017-12-08]
- 3. 民部官庶務司中ニ戸籍地図掛済貧養老賞典掛金谷出納其他雑事掛... .太政類典・第一編・慶応三年~明治四年・第十七巻・官制・文官...[引用日期2017-12-08]
- 4. 法令全書. 明治7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5. 法令全書. 明治7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6. 法令全書. 明治4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7. 法令全書. 明治4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8. 法令全書. 明治6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9. 法令全書. 明治7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10. 法令全書. 明治17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11. 法令全書. 明治17年 .國立國會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引用日期2017-12-08]
- 12. 法律第百十三號(昭二三・七・八) 建設省設置法 .眾議院.1948-07-08[引用日期2017-12-09]
- 13. 法律第百十五號(昭三五・七・一)◎建設省設置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 .眾議院.1960-07-01[引用日期2017-12-09]
- 14. 組織 .國土地理院[引用日期2017-12-08]
- 15. 國土地理院の紹介 .國土地理院[引用日期2017-12-08]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