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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組成部門
鎖定
國務院組成部門機構簡介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和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依法分別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各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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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通過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是其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仍為2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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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組成部門機構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加掛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農業農村部加掛國家鄉村振興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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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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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中國機構編制網[引用日期2019-07-23]
- 2.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3-01-28]
- 3.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3-03-14]
- 4. 新起點·新使命·新期盼——寫在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通過之際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3-03-14]
- 5. 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9-07-23]
- 6. 國務院組織機構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9-07-23]
- 7.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23〕5號) .中國政府網.2023-03-20[引用日期2023-03-20]
- 8.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