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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事機構

鎖定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國務院辦事機構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 [1] 
中文名
國務院辦事機構
上級單位
國務院 [1] 

國務院辦事機構設置依據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和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國務院辦事機構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 [2] 

國務院辦事機構主要單位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由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相關職責。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