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喻屏

鎖定
喻屏(1905年8月~1995年5月29日),原名郭祝三,字頌堯,曾用名趙幹卿等。曾任中共中央東北局組織部副部長,中共遼寧省委副書記,東北局候補書記兼任中共中央東北局組織部部長
中文名
喻屏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05年8月
逝世日期
1995年5月29日
出生地
河南省內黃縣井店鎮

喻屏歷任職位

文革後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副檢察長,並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庭副庭長,參與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審判的起訴工作。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二、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 [1] 

喻屏生平經歷

早年經歷
貧苦農民家庭出身。13歲上小學,1922年考入河北省濮陽縣師範講習所學習。1924年畢業後任井店鎮初級小學教員。1926年開始接觸革命思想,參加國民黨左派。1927年秋加入中國共產黨。利用教員身份,創辦“平民夜校”,組織發動當地羣眾開展反帝反封建運動。同年任井店鎮黨組織負責人。1929年4月至1930年4月任中共河北邢台中心縣委秘書。1930年4月受組織委派到河北磁縣組建中共直南特委。6月至11月、1931年2月至1932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直南特委秘書長、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在冀南豫北30餘縣重建黨的組織。1930年11月至12月任中共順直省冀魯豫特委委員、秘書長兼磁縣中心縣委書記、大名中心縣委書記。1932年調中共河北省委秘書處工作,負責編印省委和中央秘密文件的工作。1933年調中共中央北方發行站工作。參與創辦中共中央北方局刊物《紅旗》,翻印中央文件,撰寫、編印大量宣傳材料。同年10月因叛徒出賣被國民黨逮捕,先後被關押在北平草嵐子監獄、南京中央軍人監獄。在獄中與其他被捕同志一起同敵人展開鬥爭。
全國抗戰爆發後
1937年9月因國共兩黨實現第二次合作,由八路軍駐南京辦事處——中共中央代表團營救出獄。同年底被派往鄂豫皖紅軍游擊隊、高敬亭部任政治部宣傳科科長。1938年1月在中共中央長江局秘書處工作。同年4月至1939年1月任中共安徽省工委委員。1938年6月至9月任中共安徽省嶽西中心縣委員會書記。1939年4月至1940年1月任中共蘇皖省委員會委員、宣傳部部長。1940年1月至1941年5月任中共皖東津浦路西省委員會委員、宣傳部部長。參加皖東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建設。1940年11月受華中局派遣,率皖東省委組織的幹部隊赴蘇北鹽城。1941年2月至1942年11月任中共鹽阜區委委員、民運部部長、組織部部長。1943年4月至6月由敵佔區到延安。10月入延安中央黨校一部第三支部學習,任黨小組長。1945年4月至6月作為華中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抗戰勝利後
奉命赴東北工作。1946年1月任中共通(遼)(開)魯工委書記。3月至6月任中共吉(林)(黑龍)江省委委員、組織部部長。同年6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遼吉省委委員、遼吉省第四地委書記、遼吉軍區第四軍分區政治委員(至1947年8月)。參加並領導了接收日偽政權、剿匪、土改、建黨建政、生產、支前等工作,參加建立和發展東北根據地。曾帶領一個土改工作團到洮南地區,領導開展土地改革運動。1946年10月至1947年8月任遼吉省委黨校副校長。1947年9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遼吉省委常委、民運部部長。1948年1月至7月任遼吉省委後方工作委員會書記。2月至7月任遼吉省委婦女工作委員會書記。7月至11月任中共嫩江省委白城子分委員會書記。同年秋至11月兼任中共嫩江省委辦公室主任。同年11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嫩江省委副書記、黨校校長。1949年5月至1950年1月任中共遼西省委副書記。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兼任遼西軍區副政治委員、黨委常委。
1950年2月至6月赴蘇聯參觀。同年10月至1953年4月任中共撫順市委書記。1951年5月至1953年4月兼任撫順市、礦總工會第二、第二、第四屆執行委員會主席。1951年7月至1955年5月任撫順市第一、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領導健全黨的各級組織,發展黨員,創辦黨校,同時建立健全城市的各級管理機構,還通過開展“民主改革,生產大競賽,增產節約”等,調動羣眾生產積極性。1953年4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共中央東北局組織部副部長。1954年2月至11月任中共中央東北局財經工作部第三副部長。同年8月至1955年9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副書記,1955年9月至1961年7月任中共遼寧省委書記處書記。1960年3月至10月任中共中央工業工作部副部長。同年10月至1967年8月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候補書記。1960年12月至1966年1月兼任中共中央東北局組織部部長。“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粉碎“四人幫”後恢復名譽。1978年5月至1982年5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副檢察長,1978年11月至1981年3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1980年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庭副庭長,參與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審判的起訴工作。1981年12月至1983年6月任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1986年離休。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二、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95年5月29日因病逝世。
參考資料
  • 1.    安陽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安陽市志 1988-2000 下 評審稿:安陽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2001: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