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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

(政府高級官員)

鎖定
部長是指(特指中央政府)國務院部門的首長,在政府首腦之下負責特定範疇工作,如國防、環境、財政、司法、教育等,擔負起政府運作的重責大任。
在實行內閣制的國家地區,部長是內閣的構成成員,故又被稱為閣員或閣臣。如國家體制為君主制,則通常稱為大臣。
中華人民共和國,部長為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下屬各部門的負責人,一般由國務院總理提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命、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任命 [1]  ,中共中央任命 [2-3] 
中文名
部長
外文名
minister; head of a department
政    界
中央政府(國務院)部門首長
商    界
企業部門負責人

部長基本定義

“部長”一詞在英語的對應字彙為“Minister”或“Secretary”,皆用來指稱中央政府部門的首長。因而議會制國家便分別將“Minister”及“Secretary”引用至中央政府部門的首長的稱銜中,並加以區分等級,如英國即是一例。而在總統制國家則多在二者擇其一,美國便是代表。
總統制國家中,部長通常由總統任命;在議會制國家中,部長通常由立法部門按政黨議席多寡分配。
現代常見部長有: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教育部部長等。

部長中國部長

部長是指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部門部級領導職位名稱叫部長。部長職位變動不只是每屆換屆,平時如果工作需要,職位會有變動。 [1]  [4-6] 
現任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人
表格更新至2023年12月29日
外交部部長
王毅 [23] 
國防部部長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教育部部長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潘岳 [14] 
公安部部長
民政部部長
司法部部長
賀榮(女) [21] 
財政部部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
王曉萍(女) [20]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
倪虹 [13] 
交通運輸部部長
水利部部長
商務部部長
文化和旅遊部部長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審計署審計長
侯凱 [10]  [27] 

部長各地情形

部長英國

當稱呼內閣部門主官時,用“Secretary”,正式稱銜為“Secretary of State for department”(中文:某部大臣)。例如:夏偉林(William Hague)為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則其英文稱銜為“Secretary of State for 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Affairs”。
當稱呼部門分管具體事務的首長時,使用“Minister”,正式稱銜為“Minister of State for something”(中文:某部事務部長/某事務國務部長)當中的‘something’是指該首長於部門中分管的具體事務。例如:尼克·赫伯特(Nick Herbert)為英國內政部分管刑事犯罪及治安的國務部長,則其英文稱銜為“Minister of State for Police and Criminal Justice”。
特例
基於歷史原因,英國財政部(HM Treasury)之正副首長另有專稱:其中作為主官的財政大臣稱為“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財政大臣);其次具有內閣閣臣身份的財政部首席秘書英文稱為“Chief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於兩者之下,還有具體分管金融、經濟及國庫事務的副手,則分別稱為“Financial/Economic/Exchequer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

部長法國

與英國相反,法國將“Minister”(法語:Ministre)作為部門主官的稱銜(資深者可加‘Ministres d'État’國務部長之榮銜),例如法國國防暨榮軍事務部長阿蘭·朱佩(Alain Juppé)的正式稱銜為“Ministre d'État, ministre de la Défense et des Anciens combattants”。
當稱呼部門分管具體事務的副手時,使用“Secretary”(法語:Secrétaires d'État ,中文:國務秘書)。例如:多米尼克·布斯洛(Dominique Bussereau)為法國交通事務國務秘書,則其則其法語稱銜為“Secrétaire d'État chargé des Transports”(英文:Secretary of State for Transport)。

部長美國

美國為總統制國家,內閣(the Cabinet)成員由總統任命。一眾閣員之稱銜使用“Secretary”,正式稱銜為“Secretary of something”(中文:某部部長)當中的‘something’是指該閣員任職之部門具體名稱。
部門副手則在主官的稱銜前加“Deputy”一字,例如美國國務院常務副國務卿的正式稱銜為“Deputy Secretary of State”。

部長中國

歷史情況
新一屆各部部長
新一屆各部部長(2張)
中國古代的中央政府體制三省六部制,一部之長稱為尚書。民國初期,在國務院之下置“部”,以總長為一部之長官;國民政府統一中國後,中央政府各部門首長始統稱為“部長”,而與部同級的委員會之首長則稱為“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部的負責人沿用“部長”的職稱,與部同級的委員會,負責人一般稱“主任”。
中國香港地區情況
在中國香港地區,類似地位的官職稱為“局長”(英文:Secretary),是各政策局的第一把手,負責特定範疇工作,同時是政治任命的行政會議成員,由政府行政首長行政長官提名,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後委任。此外,在行政長官和局長之間還有三位“司長”,負責財政、法律等工作。所有人皆不能同時擔任立法部門議員。
“部長”亦是在香港為粵式酒樓經理的稱號。

部長日本

日本在律令制時代設有“大臣”,為太政官體系中的高級官員,如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等。明治維新後,日本實施內閣制度,“大臣”轉變成為現今的意義,即對中央行政機關首長的稱呼(其正式名稱國務大臣),如內閣總理大臣(內閣首長)、外務大臣、文部科學大臣等。此外,在明治憲法實施期間,還有為服務皇室而設、不屬內閣成員的內大臣與宮內大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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