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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服務網點

鎖定
商業服務網點是指設置在住宅建築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每個分隔單元建築面積不大於300㎡的商店、郵政所、儲蓄所、理髮店等小型商業營業性用房。
中文名
商業服務網點
外文名
commercial facilities
適用領域
建築
所屬學科
建築

目錄

商業服務網點性質

商業服務網點包括百貨店副食店糧店、郵政所、儲蓄所、理髮店、洗衣店、藥店、洗車店、餐飲店等小型營業性用房。

商業服務網點應用

一層、二層上述小型商業服務用房。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5h(超高層採用耐火極不低於2.00h)的不燃性樓板和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不開門窗洞口的防火隔牆與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限此處的其他用房也可以使上述小型商業服務用房,該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應分別獨立設置並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連通。當任一層面積大於200㎡時,應設2個安全出口及樓梯間 [1] 
參考資料
  • 1.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2014》(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