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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服務網點
鎖定
商業服務網點是指設置在
住宅建築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每個分隔單元建築面積不大於300㎡的商店、
郵政所、儲蓄所、理髮店等小型商業營業性用房。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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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服務網點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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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rcial facilities
- 適用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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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
- 所屬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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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
商業服務網點性質
商業服務網點應用
一層、二層上述小型
商業服務用房。採用
耐火極限不低於1.5h(
超高層採用耐火極不低於2.00h)的不燃性樓板和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不開門窗洞口的
防火隔牆與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限此處的其他用房也可以使上述小型商業服務用房,該用房和住宅的
疏散樓梯和
安全出口應分別獨立設置並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連通。當任一層面積大於200㎡時,應設2個安全出口及
樓梯間。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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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2014》(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