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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留置權
鎖定
名詞解釋
商事
留置權與民事留置權不同,它不強調留置的標的物與被
擔保債權的個別關聯性,而只要求二者之間的一般關聯性,即在商人之間,因
雙方商行為發生的債權在未受償之前,債權人可以留置其因商事行為已經佔有的債務人的財產,而不要求該財產屬於被擔保債權本身的標的物,不要求二者之間有直接的關係。商事留置權與民事留置權的這一區別在許多大陸法國家的商法中都有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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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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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趙旭東主編;甘培忠等著. 商法學教程[M].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4.0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