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周南

(外交部原副部長)

鎖定
周南,1927年11月4日生於吉林省長春市,中國外交部原副部長,曾就讀於北京大學文學院哲學系,燕京大學文學院新聞系、外文系。 [1] 
中文名
周南
外文名
Zhou Nan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27年11月4日
畢業院校
燕京大學文學系
出生地
吉林省長春

周南人物履歷

周南 周南
1948年,任教於中央外事學校。建國後,歷任北京外語學院教員、中國人民志願軍俘管團內勤組長、駐巴基斯坦大使館三等秘書、二等秘書,外交部西亞非洲司科長,駐坦桑尼亞大使館二等秘書、一等秘書,駐聯合國代表團一等秘書、參贊
1973年3月~1980年10月,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大使銜
1980年10月~1981年11月,外交部部長助理
1983年1月~1984年8月,1984年2月,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中荷兩國外交關係由代辦級恢復為大使級的聯合公報。
1984年1月至9月,以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身份和英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就解決香港問題舉行了自第八輪至第二十二輪的會談。
1984年9月任副外長,並於同月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草簽了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1985年5月代表政府與英國駐華大使互換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批准書。同年7月~8月,先後訪問聖馬力諾和奧地利
1986年兼任外交學院院長。1986年6月隨胡耀邦總書記出訪英國、聯邦德國、法國和意大利四國。
1986年6月至10月以政府代表團團長身份和葡萄牙政府代表團團長就解決澳門問題舉行了三輪會談。同年11月再次訪問葡萄牙。
1987年3月,與葡萄牙政府代表團團長草簽中葡兩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1987年9月和1988年9月,先後訪問挪威芬蘭希臘馬耳他、冰島、丹麥、愛爾蘭瑞典荷蘭列支敦士登等國家。
1988年1月,和葡駐華大使代表各自政府交換了《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的批准書,並在批准書的證書上簽字。
1989年2月,應港督邀請訪問香港,雙方就中英聯合聲明執行情況交換意見。同年3月,應澳門總督邀請訪問澳門。其後出訪英國、盧森堡、意大利和聯邦德國。
1990年1月出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第七、八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中共第十三 十四屆中央委員。

周南人物簡介

周南( 1927.11.4~ ),194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8年肄業於燕京大學文學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