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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丹紅

(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教授)

鎖定
吳丹紅,男,1978年1月生,浙江義烏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 [4]  網名“吳法天”。 [6]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 [5] 
2007年起為中國政法大學,任副教授,2008年起為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人民大學證據學研究所研究員,燕山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鄭州大學邊沁研究中心研究員。在《中外法學》《政法論壇》《現代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著有《特免權制度研究》《用證據説話》等,主編參編十餘部,獲得過司法部科研成果獎和首屆全國刑訴科研成果二等獎。 [4] 
中文名
吳丹紅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浙江義烏
出生日期
1978年
畢業院校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學位/學歷
博士
職    業
教師
專業方向
法學
職    務
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學術代表作
法律的側面
特免權制度研究
主要成就
榮獲吳玉章獎學金
榮獲君合人才獎
職    稱
副教授

吳丹紅人物經歷

1999年獲中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出站。
2007年起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為證據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國政法大學)專職研究人員,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並任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吳丹紅社會任職

2000年-2002年:“南湖法學論壇”副主席,《青年法學》責任編輯
2002年-2003年:《法學家茶座》助理編輯;《證據學論壇》學術秘書;
2004年-2006年:《證據學論壇》學術秘書;中國證據法網站長;
2005年-2006年:北京大學“南燕學術沙龍”顧問;
2006年4月起:中國人民大學證據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
2006年5月起:受聘擔任深圳南山檢察院(全國模範檢察院)理論導師;
2007年2月起,燕山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兼)。
2007年7月起,中國證據科學網站長。
2008年起,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語言研究所研究員,鄭州大學邊沁研究中心研究員。 [5] 

吳丹紅主講課程

在中國政法大學為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主講過的課程有《證據科學》、《證據法學》、《台灣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吳丹紅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興趣在司法制度、訴訟法學與證據法學。

吳丹紅人物活動

吳丹紅社會活動

1996年-1997年,中南政法學院學生會宣傳部長;
1997年暑假在義烏市城東法庭(民事、經濟庭)實踐,任代理書記員;
1998年暑假在義烏市人民法院刑庭(全國優秀審判庭)實踐,任代理書記員;
1998年寒假參加中南政法學院大學生法律義務諮詢活動;
1999年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務處實踐,協助管理學生工作;
2000年-2001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會宣傳部長;
2003年-2007年,中國法律援助網特邀律師;
.2005年-2006年,北大法碩辯論賽和北大清華模擬法庭比賽評委;
2005年-2006年,北大深圳研究生院辯論隊領隊;
2005年7月起,北京奧東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2005年8月-2007年6月,北京大學法律碩士班主任。
2005—2007年,《方圓法治》、《檢察日報》、“新民網”等多家媒體專欄作者或特約評論員。
2008年10月起,北京隆昌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主要從事刑事辯護與公益案件的法律援助。
2010年4月起,在北京市蒲澤律師事務所從事兼職律師;
2010年5月29日,清華大學第六屆辯論文化節決賽評委。
2020年4月2日,國際知名期刊《外交學人》刊發了吳丹紅等100名中國學者聯名《致美國社會各界的公開信》,從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呼籲全球團結合作,並回應了歐美輿論中甩鍋中國的論調。 [1] 

吳丹紅媒體專訪

《吳丹紅:與其詛咒周圍的黑暗,不點亮心中的明燈》,人大新聞網2004年11月29日;
2010年8月15日《法治週末》專訪:“吳丹紅講述舉報禹晉永細節”
2010年9月5日《方圓》專訪“吳丹紅:學術打假是我的業餘愛好”。

吳丹紅主要成就

先後在《中外法學》、《法商研究》、《政法論壇》、《現代法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約五十餘篇,其中核心期刊有三十餘篇,多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在《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人民法院報》發表法學短評、隨筆二百餘篇。專著有《特免權制度研究》、《法律的側面》,合著、參編有《法律與權利》、《證人制度研究》、《刑事司法大趨勢》、《簡明證據法學》、《證據法學研究》、《檢察制度比較研究》、《中國刑事名案程序與證據問題》、《證據法學》等多部;合譯、獨譯有《英國刑事訴訟程序》、《娃娃屋謀殺案》等。

吳丹紅承擔項目

2010年6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刑事證人保護制度研究》。
2008年9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證據立法問題研究》(08JC820046)。 [5] 

吳丹紅學術著作

《證人制度研究》(合著,第一作者),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6月版
《刑事司法大趨勢》(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1月版
《證據法學研究》(合著,研究生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1月版;
《簡明證據法學》(合著,本科生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4月版。
《英國刑事司法程序》(合譯),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娃娃屋謀殺案》,獨譯,台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7年11月版。
《特免權制度研究》,(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1月版;
《比較檢察制度研究》(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8年6月版
《中國刑事名案程序與證據問題研究》,副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法律的側面》,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9年6月版。
《證據法學》,(“十一五”規劃教材,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2009年9月版。
《證據法學》,(參編,孫維萍主編),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與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釋義和適用》,參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年7月版。
《讓證據説話》,獨譯,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1月版。
《用證據説話》,獨著,遼寧教育出版社2014年4月版。 [5] 

吳丹紅學術論文

《舉證時限的理論思考與立法構想》,載《南京師大學報》(CSSCI索引)2001年第3期;
《美國規制誘惑偵查的法理評介》,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1年第3期;
《論誘惑偵查》,載《法商研究》(CSSCI索引)2001年第4期;
《共犯口供證明力淺論》,載《人民檢察》2001年第8期;
《透視證人拒證權的價值理念》,載《律師世界》2001年第9期;
《論共犯口供的證明力》,載《中國刑事法雜誌》(CSSCI索引)2001年第5期;
《刑事訴訟證人拒證原因探析》,載《證據學論壇》第三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1版;
《品格證據規則研究》,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2年第3期;
《證人資格問題重述》,載《中國刑事法雜誌》(CSSCI索引)2002年第5期;
《兒童作證問題之研討》,載《政法論叢》2003年第1期;
《論英美法上的意見證據》,載《律師世界》2003年第3期;
《證人權利保障論綱》,載《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3年第1期;
《證人保護制度探析》,載《華東政法學院學報》(CSSCI索引)2003年第3期;
《“陷阱取證”的法律思考》,載《證據學論壇》第六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年版;《律師文摘》2004年第1期全文轉載;
《我國鑑定人出庭作證制度探析》,載《中國司法鑑定》2003年第2期,0.9萬字;
《證人作證的實現方式》,《山東大學法律評論》第1輯,山東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刑訊逼供案的舉證責任》,載《法律適用》2003年第7期;
《英美恢復性司法述評》,載《中國監獄法學刊》2003年第6期;
《刑事普通程序簡易審中的證據問題》,載《證據學論壇》第七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版;
《證人制度的實證分析》,載《證據學論壇》第七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版;
《傳聞證據規則研究》,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4年第1期;
《實現正義的另一種進程》載《訴訟法論叢》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證人補償制度研究》,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CSSCI索引)2004年第3期;
《證人制度的經濟學分析》,載《證據學論壇》第八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版;
《歐美恢復性司法典型案例評價》,載《判解研究》2004年第2期;
《證人制度改革縱橫談》,載《證據學論壇》第九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版;
《歐盟檢察發展趨勢與中國檢察制度改革》,載《人民檢察》2005年第2期;
《特免權的中國命運》,載《證據學論壇》第十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版;
《法治視野下的卧底偵查》,載《法治論叢》2005年的4期;
《角色、情境與社會容忍——法社會學視野下的刑訊逼供》,載《中外法學》(CSSCI索引)2006年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6年第9期全文轉載;
《面對中國的證據法學》,載《政法論壇》(CSSCI索引)2006年第2期;
《刑事訴訟中的律師保密義務》,載《刑事法評論》(核心)第18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司法場景中的證人作證》,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6年第11期全文轉載;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實證研究——以法院處理刑訊逼供為例》,載《現代法學》(CSSCI索引)2006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7年第1期全文轉載;
《證據法學研究的迷思——在西方樣本與中國現實之間》,載《政法論壇》(CSSCI索引)2006年第6期;
《證據法的批判與建構》,載《環球法律評論》(CSSCI索引)2006年第6期;
《中國式陪審的省察》,載《法商研究》(CSSCI索引)2007年第3期,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7年第9期全文轉載;
《傳聞法則的過去、現在和未來》,載《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4期(2007年5月);
《舉報人法律保護的實證研究》,載《法治論壇》2007年第3期;
《證據法學的啓蒙》,載《證據科學》2007年(第15卷)第1、2期;
《力量博弈下的刑訊逼供》,載《華中法律評論》第三卷(2008年12月版);
《民事訴訟中的測謊》,載《中外法學》2008年第6期;
《交叉詢問制度的中國問題》,載《證據學論壇》第14卷,2008年12月版;
《傳統訴訟文化新解》,載《西部法律評論》2009年第1期;
《證據法上的理論迷局》,載《證據科學》2009年第2期。
《中國證據立法的理想與現實》,載《訴訟法學研究》第15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9年9月版;
《犯罪主觀方面的證明》,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10年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10年第7期全文轉載;
《理念嬗變下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載《理論視野》2010年第8期;
《刑訴法修正呼喚理性探討》,載《人民日報》2011年9月1日;
《新刑訴法“73條”“83條”是進步》,載《人民日報》2012年3月15日。 [5] 

吳丹紅所獲榮譽

2002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評選“十大科研之星”,吳丹紅成為其中之一。 [6] 
全國“君合人才”獎,2003年;
中國人民大學“波司登獎”一等,2003年;
中國人民大學“吳玉章獎”,2004年;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獎二等,2005年;
中國人民大學優秀博士論文獎,2006年。
中國法學會首屆中青年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2007年。
《中外法學》優秀論文獎(2000年—2007年)。
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和科研優秀成果獎(司法部),2009年。 [5] 

吳丹紅人物爭議

吳丹紅站台風波

新浪微博上網名為:吳法天。曾給泛亞站台,並表達了“我的稀土我做主”的觀點。 [2] 

吳丹紅鉬銅礦項目觀點

2012年7月,微博上最熱的事件,要數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微博名吳法天)與川籍女記者周燕“約架”。周燕與吳法天在微博上爭辯什邡鉬銅項目,後演變為人身攻擊與互相辱罵,最後相約北京朝陽公園見,上演了全武行,雙雙被警察帶走。 [3] 

吳丹紅勞榮枝案

2019年12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生、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接受了勞榮枝二哥的委託,決定作為勞榮枝的辯護人代理該案。 [6] 
2023年4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稱,吳丹紅律師在擔任勞榮枝辯護人期間,通過個人社交賬號發表多篇文章及評論,涉嫌存在違規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發表詆譭辦案機關不當言論等違規行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決定對吳丹紅律師立案調查。4月25日,吳丹紅律師證實了該網傳文件的真實性。就上述文件提到的“違規炒作案件”,吳丹紅表示,在代理勞榮枝案期間,自己沒有就案件發表過觀點,自己沒有任何炒作案件的主觀意圖。 [7] 
2023年4月,北京市律師協會決定對吳丹紅律師立案調查。 [8] 
2023年7月5日,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表示,此前打電話威脅要殺死他全家的男子,已被警方行拘五日,當日他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寄來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