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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攀

鎖定
吳志攀,男,漢族,1956年12月出生,四川西昌人,中共黨員,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研究生學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2]  ,兼任北京大學亞太研究院院長、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現任北京藍色光標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9] 
曾任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常務副校長(正廳級)。 [3-5] 
中文名
吳志攀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56年12月12日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職    業
教師
主要成就
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
出生地
四川西昌
1995年
全國優秀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1999年
北京市“五一”勞動獎章

吳志攀人物經歷

1978-1982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獲學士學位
1982-1985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獲碩士學位
1985-1988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獲博士學位,並在香港樹仁學院進修和講學
1988-1991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任教,講師
1991-1992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92-1995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1995-1996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副主任、教授
1996-1999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1997年作為美國艾森豪威爾基金會學者在美國訪學)
1999-2001年,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
2001.09-2002.01,北京大學校長助理
2002.01-2003.12,北京大學副校長
2003.12-2004.12,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2004.12-2005.11,北京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廳級)、校務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副校長、法律總顧問
吳志攀
2005.11-2010.01,北京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廳級)、校務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法律總顧問
2010.01至今,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常務副校長、法律總顧問。
2008年11月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
最高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員,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銀行法》起草小組顧問。 [6] 
2013年9月10日,教育部教任[2013]57號文通知: 任命吳志攀為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 [7] 
2013年11月23日,在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會員代表大會被選為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常務副會長。 [8] 
2017年7月24日,經與中共北京市委商得一致,中共教育部黨組研究決定:免去吳志攀同志的中共北京大學委員會常委職務。 [3] 
2017年7月24日,教育部研究決定:免去吳志攀的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職務。 [4] 

吳志攀研究方向

吳志攀所獲榮譽

1995年獲得全國優秀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1999年獲北京市“五·一”勞動獎章

吳志攀主要著作

金融法概論》(第四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
《國際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
《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年)
《資本市場與法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
《上市公司法律問題》中國石油出版社(2000年)
《商業銀行法教程》和《中國人民銀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年)
《商業銀行法論》中國人事出版社(1994年) [3] 
《香港商業銀行與法律》中國法制出版社(1994年)
負責組織《金融法苑》雜誌編輯出版工作(1998年至今)
負責組織《金融法制》叢書編輯出版工作(2001年至今)
《金融法的“四色定理”》2003年,法律出版社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