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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傳文

(文學類型)

鎖定
史傳文,就是先秦文學中所講的史家之文。我國自古有重史的傳統。大概至遲在商代,就已設立了專司史職之官。史家記事之文綿綿不絕,日益發展。
中文名
史傳文
提出年代
秦朝
含    義
史家之文
管理人員
史官

史傳文史傳文簡介

自殷商迄戰國,從類同甲骨卜辭的鐘鼎彝器銘文,發展到洋洋大觀的史家散文,由簡而繁,由質而文,由片斷的文辭到較為詳細生動的記言、記事、記人,經過了漫長的歷程,留下了悠久的傳統。

史傳文史傳文的體裁

編年體
編年體以年代為線索編排有關歷史事件。編年體史書以時間為中心,按年、月、日順序記述史事。因為它以時間為經,以史事為緯,比較容易反映出同一時期各個歷史事件的聯繫。因為編年體是中國最古老的歷史體裁,故《隋書·經籍志》稱之為“古史”。如《左傳》《資治通鑑》。
國別體
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敍歷史事件。《國語》是中國第一部國別體史記,又稱國記,是一部分國記事的歷史散文,起自西周穆王,訖於戰國初年的魯悼公,分載周、魯、齊、晉、鄭、楚、吳、越等八國的歷史。它最初的記錄者可能是各國的史官,在春秋戰國之際由晉國的史官編纂成書。《國語》的記事比《春秋》詳細生動的多,也保存了許多珍貴的史料。《戰國策》是一部戰國時期的史料彙編。西漢後期的劉向校理羣書,加以整理,去其重複,得33篇,按國別分為東周、西周、秦、齊、楚、燕、趙、魏、韓、宋、衞、中山12國策,定名為《戰國策》。晉陳壽《三國志》記載了魏、蜀、吳三國的歷史。
紀傳體
東亞史書的一種形式,是以本紀、列傳人物為綱、時間為緯、反映歷史事件的一種史書編纂體例。紀傳體史書的突出特點是以大量人物傳記為中心內容,是記言、記事的進一步結合。如《史記》《漢書》。
斷代體以時間為中心,按年、月、日順序記述史事,是編寫歷史最早用的也是最簡便的方法。其優點是給人以明確的時間觀念,比較容易反映出史事發生和發展的時代背景;其缺點是不易集中反映同一歷史事件前後的聯繫。彌補方法是,在記載史事時,有時要追敍往事,有時也附帶記述後事。
通史體
記錄王室王朝的歷程。如《史記》《資治通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