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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運動

鎖定
台灣獨立運動(簡稱“台獨”運動或“台獨”)特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外國勢力策動和扶持,存在於台灣及海外的一種分裂主義思潮和運動。“台獨”的實質,就是企圖藉助於外國勢力的支持,以建立“台灣共和國”為最終政治目的,把台灣從中國版圖中分裂出去,把台灣人民從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分裂出去 [2] 
多數的學者認為戰前的“台獨”運動和戰後的“台獨”運動在性質上並不相同。
戰前的“台獨”運動(當時多同志沿用“台灣民族運動”或其他類似的標籤),在本質上所要對抗的主要對象是日本帝國主義
“台獨”運動是台灣社會的一個毒瘤。所謂“台灣獨立”,就是主張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主張“台灣獨立”的分裂運動是從抗日戰爭勝利後、台灣迴歸中國版圖後開始的,並一直延續至今。 [3] 
中文名
台灣獨立運動

台灣獨立運動歷史

“台獨”思潮與活動的產生和發展,有其複雜的歷史、社會、政治原因,也是美國、日本反華勢力縱容和支持的產物。日本軍國主義是“台獨”組織和活動的始作俑者
1945年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按照《開羅宣言》的規定,日本“竊取於中國之領土”台灣等必須歸還中國。對此,日本軍國主義者並不甘心。當時日本駐台灣總督安藤吉利即策動一些日軍中的軍國主義分子和漢奸分子在台灣建立起“台獨”組織;同時,駐台日本右翼軍人還發動了“台灣獨立”事件。
這便是“台獨”活動的發端。後來,“台獨”運動又得到了美國的大力支持。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台灣獨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日帝國主義者操縱,以日美地區為活動“大本營”,由少數台籍野心分子出面,利用台灣國民黨所製造的“二二八事件”種下的省籍隔閡,以建立“台灣共和國”為目標的分離中國疆土的運動。

台灣獨立運動危害

第一,國家憲法將遭到踐踏,治國安邦之本將發生動搖。“台獨”嚴重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尊嚴和領土完整,動搖國家的根本大法。如果聽任“台獨”得逞,中國的武裝力量就沒有起到護法衞國的責任,就是最大的違憲和失職。
第二,境內外其他分裂勢力必將羣起效尤,我國安全穩定的政治局面有可能被破壞,一個團結、和睦、統一的中國,很可能變為四分五裂、狼煙四起的中國,國家將永無寧日。
第三,中國300萬平方公里海洋國土的一半和大量海洋資源將隨之喪失,中國對外開放的主要通道即東部海上通道,從此將處在別人的戰略監控之下,中國的東南沿海地區將直接暴露在外部勢力的威脅之下,地緣環境將嚴重惡化。同樣,海南島若失去與台灣島的彼此呼應,其保衞南部海疆的支撐作用也將降低,南沙的海權將更加難以維護,中國“南下”的戰略通道在戰時有可能面臨被封阻的危險。
第四,台灣倘若淪為某些西方大國的附庸,一些對中國懷有敵意的國家必以“保護台灣”為名,進一步加強在中國周邊的軍事存在,比現在更頻繁地打“以台製華”牌,整個國家的安全環境將嚴重惡化。
第五,中國的國際聲望因不能有力地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而嚴重受損,日後將難以在國際事務中有效維護自己的民族權益。
第六,勢必長期消耗我外交資源和牽制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大局。台灣一旦分裂出去,我經濟最發達的東南地區就將直接面臨外部威脅,商場變為戰場,外商很可能望而卻步,投資環境將嚴重惡化,勢必影響我“三步走”的發展戰略。
第七,最危險的是,假如讓台灣在中國共產黨手裏丟掉,中國人民將對我黨能否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提出質疑,我執政黨的地位就會面臨嚴峻考驗。 [1] 

台灣獨立運動法律法規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4] 

台灣獨立運動障礙

“台獨”分裂是祖國統一的最大障礙,是民族復興的嚴重隱患。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着民族復興而解決。這是中華民族歷史演進大勢所決定的,更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意志,正像孫中山先生所説:“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

台灣獨立運動影響

對於“科目三”、螺螄粉這些受到台灣青年喜愛的事物,島內綠營政客、“台獨”分子之所以總是會如臨大敵,答案只有一個,就是因為這些都來自大陸。在這些綠營政客、“台獨”分子眼裏,吃螺螄粉會被“統戰”,跳“科目三”會被“舞統”,完全是“反中”反到反智。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