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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液體
鎖定
- 中文名
- 可燃液體
- 第一條
- 簡介
- 第二條
- 特性
- 第三條
- 燃燒特點
可燃液體簡介
某些具有某種鹵代烴的易燃或可燃液體混合物,在標準的閉口杯試驗條件下不顯示閃點,而其他混合物可能呈現閃點升高。然而,如果鹵代烴是更易揮發的組分,其部分蒸發可能導致液體有閃點,或降低的閃點。為了評價這種液體混合物的火災危險性,可以蒸發原始樣品的10%,20%,40%,60%甚至90%以後,再進行閃點測試,或在能代表其使用條件的其他百分數下進行測試,對於開放系統,例如敞口工藝罐或户外濺灑,在評價火災危險性中,可能開口杯測試法更有用。
可燃液體特性
可燃液體的特性:
與空氣混合並達到一定濃度時,遇到火源就會發生爆炸。這個能夠發生爆炸的濃度範圍,叫做爆炸極限,通常用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體積百分比來表示。在“發生爆炸的濃度範圍”內,有一個最低的爆炸濃度叫爆炸下限;還有一個最高的爆炸濃度叫爆炸上限。只有在這兩個濃度之間,才有爆炸的危險。如果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低於爆炸下限,遇到明火,既不會爆炸,也不會燃燒;高於爆炸極限,遇到明火,雖然不會爆炸,但接觸空氣卻能燃燒。
易燃、可燃液體的特點是:
①燃燒爆炸性;
②揮發性;
③能形成飽合蒸氣壓力;
④受熱膨脹性;
⑤流動性;
⑥帶電性;
⑦腐蝕和毒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