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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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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縣教育局是博羅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博羅縣教育局
隸    屬
博羅縣人民政府

博羅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以及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規定;管理縣級教育經費,監督各學校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四)綜合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學校的教育、遠程教育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對教育質量進行檢查,指導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的管理。
(五)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和改革;協調規劃、管理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室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指導教育管理信息、統計、檔案管理。
(六)規劃並負責縣直屬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全縣學校的組織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衞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衞工作;負責學校的紀檢、監察工作。
(七)主管學校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八)負責全縣公立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幼兒園的教師招聘工作;主管全縣教師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並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九)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統戰、治安保衞和社團管理的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博羅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能:1、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2、負責督查教育政策法規的實施;3、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並督辦落實;4、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保衞及局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5、負責教育信息的收集和發佈;6、負責教育局網站的管理;7、負責無紙化辦公工作的開展與落實;8、根據局機關中心工作開展調研。
二、教育股
職能:1、負責全縣基礎教育的行政管理及學前教育管理工作;2、指導學校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及按時基本普及高中教育;3、負責學校德育、體育、衞生和青少年科普、藝術教育、特殊教育工作;4、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5、負責初、高中學生的學籍管理;6承辦學歷教育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申辦審批業務;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財股
職能:1、負責普教經費財務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各鎮校經費的管理和使用;2、負責做好各鎮、校正常經費的核算和調撥工作;3、負責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各種經費的調劑計劃;4、協助杜保部門做好教師的醫療保障工作。
四、人事股
職能:1、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調配,教師招聘,幹部考察任免工作;2、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工資調整,辦理離退休及老幹部服務工作;3、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4、負責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教師培訓,考核評估工作;5、負責學校職工編制核定機構改革實施和推行公務員制度及年度考核工作;6、負責本系統招工、招幹工作;7、負責教師職務評審的呈報工作;8、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貫徹《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工作;9、負責評議、推薦、呈報中小學特級教師和各種各級先進、勞模工作。
五、監察室
職能: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教育局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黨委和教育局全面負責。其職責是: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2、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3、監督檢查黨委和教育局所管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單位的決議、決定情況;4、負責檢查並處理黨委所管組織(單位)的黨員領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委所管組織黨員的控告和申訴;5、負責查處教育系統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及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和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查、控告。
六、考試中心
職能:1、貫徹落實省市招生文件精神,抓好考風考紀,依法治考;2、負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組織考試和招生工作;3、負責自考畢業生辦證工作;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教研室
職能:1、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基礎教育各階段課程實施方案、負責基礎教育課程開發與研究、並參與管理;2、根據規定和需要組織編寫中小學各學科配套教材和教改輔助資料,指導用好教學用書、做好配套教材和教輔資料的使用指導與管理;3、根據課程實施要求制定教學規範優化教學過程,組織開展教研活動和課程教材教法改革實驗,探索教學規律,總結、推廣先進教學經驗。組織學科競賽等,評選優秀教學成果;4、為基礎教育信息網絡建設提供教學信息資源;5、組織教學檢查,負責教學質量評估與監控,為教育部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學校教師提供教學諮詢服務。
八、教儀站
職能:1、負責規劃、協調、配備、管理、諮詢學校現代化教育裝備和實驗室、各類功能室、圖書館建設、學校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2、負責推進全縣學校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擬定各級各類學校計算機的配備、校園網的配備和電化教育硬件的裝備方案;3、負責學校實驗室建設和各類功能教室的配備、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導工作;4、負責擬定中小學實驗教師及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及指導培訓工作;5、負責組織開展實驗教學、電化教育、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檢查,做好基本情況的統計工作。
九、學生資助服務中心
職能:1.負責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完善助學體系;2.管理各類學生資助檔案;3.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資格審核,協助銀行做好貸款的發放及相應的管理工作;4.管理和評審各類貧困助學金;5.負責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十、德育工作指導中心
職能:1.綜合管理、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制定和實施全縣中小學德育工作規劃;2.指導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3.指導學校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4.組織開展德育工作研究,加強德育工作網絡化建設,加強德育工作隊伍建設。5.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開展校園心理文化活動,營造健康校園心理文化氛圍。
十一、督導室(掛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職能:1、對本行政區域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2、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制度及評估指標體系;3、對下級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4、對本行政區域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督導;5、參與對下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抓教育工作的實績進行考核;6、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的職責進行督導;7、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及教師工資的發放進行督導、檢查;8、統籌管理、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督導評估及其辦學水平等級評估;9、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和專項督導,向本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反映分情況、提出建議;10、組織教育督導科研和教育督導人員培訓工作;11、參與評審教育先進集體與個人;12、承辦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縣成教辦
職能:1、指導全縣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2、協助縣廣播電視大學開展有關業務工作。3、做好舉辦培訓中心的審查、登記、審批、發證、換證、年審等工作。4、對全縣的中職學校和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進行管理。
十三、學校安全維穩和後勤保障股
職能:1.負責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安全保衞、消防、交通、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及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等;2.組織協調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3.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4.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工作專項指導。指導公立學校的保衞工作;5.配合縣委綜治委、維穩辦、“610”辦做好各項工作;6.負責制定全縣勤工儉學發展規劃,指導支持和協助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勤工儉學;6.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保障工作。 [2] 

博羅縣教育局領導介紹

葉志雄(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教育局全面工作。
賴其珍(縣教育系統黨委書記、局黨組副書記):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和內部審計、行政審批工作。
周建華(縣教育系統黨委副書記、局黨組成員):協助黨委書記主持縣教育系統黨委全面工作,分管黨政辦(服務大廳、信訪辦、綜治辦)、電教站(教育信息中心)、團委、督查辦,負責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教育信息化、精準扶貧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系統黨建工作。
黃衍營(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分管計財股、結算中心,負責教育經費安排、會計核算、教育收費、建設及資產管理工作。
曾月明(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學校安全與後勤保障股、人事股、工會,負責組織人事、師資培訓、安全與後勤保障、老幹工作。
劉淑瑩(縣教育局副局長):分管督導室、體衞藝指導中心、婦委會,負責教育督導、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
曹善開(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教研室、德育工作指導中心,負責教育質量監測、關工委工作。
徐獻基(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成辦、學生資助服務中心,負責教育資助、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聯繫紀檢監察工作。
鄧世權(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考試中心主任):分管教育股,負責教育考試、招生工作。
梁麗絲(掛任局長助理):協助局長工作,協管人事股、學校安全與後勤保障股、工會,分管食品安全和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