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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國

鎖定
皇佑四年(1052年)四月,攻陷邕州後建國稱帝改元,所建國號,初稱“大曆”,繼稱“南天”,進入邕州後改名為“大南國”,自稱仁惠皇帝,改年號為啓歷。數敗朝廷征剿之兵。次年正月,儂智高敗於狄青,後流亡大理,不知所終。
中文名
南天國
所屬洲
亞洲
政治體制
君主制
國家領袖
儂智高
主要民族
壯族
別    名
大南國
首任國主
儂智高
官    制
採用中國官制
年    代
宋代

南天國歷史事件

儂智高 儂智高
十一世紀初,儂氏聚居的廣源州(今越南高平省廣淵)名義上是宋的羈縻州,但因地理位置的關係,被交趾(今越南)控制。自從宋初交趾(今越南)自立為國後。交趾李朝(1010~1225年)是越南歷史上統治時間最長的王朝。11世紀李朝(nhà Ly)君主多次征伐南方的占城與西邊的哀牢,不斷北進,在儂智高起事前也曾對廣源州儂氏進行了大規模的征伐。越南史書《大越史記全書》(Đại Việt Sử ky Toàn thư)載:“ 二月、帝自將徵存福、以開皇王監國、發京師、渡冷涇津、白魚入舟、次廣源州。存福聞之、率其部落、攜其妻子、亡匿山澤。帝縱兵追之、獲存福及智聰等五人、惟妻阿儂、子智高走脱。檻存福等歸京師、令軍士夷其城池、招其遺類、而存撫之、然後班師。”
十一世紀四十年代,儂智高起兵,建立“大曆國”。不久,儂智高兵敗,為交趾俘虜,但很快獲釋。四年又起兵佔據安德州(今廣西靖西縣安德鎮),建立“南天國”,改年“景瑞”,隨即攻佔田州(今廣西田陽縣)。在安德,儂智高與廣州進士黃瑋、黃師宓及儂建侯、儂智忠等日夜合謀,制定進攻邕州(今南寧)的計劃。準備就緒,儂智高焚其宮室,率七千將士沿着右江東下,首先攻下了右江上游的橫山寨(今廣西田東縣城)。橫山寨既破,邕州知州陳珙知情不報。1052年5月31日,儂智高出現邕州城下,陳珙才急忙佈置防軍,命通判王乾佑守來遠門,代理都監李肅守大安門,指使武吉守朝天門。此外,廣西都監張立還率部隊從賓州(今廣西賓陽北)來增援。援軍一到,陳珙即在城上犒勞軍士,正值他們興高采烈飲酒之時,儂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破城而入。陳珙等一批重要官員被俘虜。儂智高閲軍資庫,發現他以前所上金函,便怒不可遏地質問陳珙為何不上呈他請求內屬的函件,陳珙狡辯説已經上奏,但宋廷不同意。儂智高即命人搜尋奏草,終未見,於是將陳珙推出斬首。之後,儂智高在南寧建立“大南國”,自稱 “仁慈皇帝”,年號“啓歷”,沿循宋朝制度封官建政,任命黃瑋、黃師宓為宰相輔臣,強化其統治權。次年,“大南國”為狄青所滅,儂智高逃亡大理,不知所終。

南天國大南國的歷史意義

圖《馮飛龍傳》、《儂智高與儻猶州探秘》書籍 圖《馮飛龍傳》、《儂智高與儻猶州探秘》書籍
儂智高領導的大南國起事,是一次反對北宋王朝的民族壓迫和階級壓迫,是壯族歷史上一次大規模的正義戰爭。它雖然被北宋王朝鎮壓下去了,但其歷史意義是巨大的。
第一,表現出壯民族團結反抗外來侵犯的精神。儂智高領導的得到嶺南人民廣泛支持的這場戰爭,是反對交趾統治者侵掠和奴役的鬥爭的繼續,旨在反對北宋王朝推行的“御蠻”政策。廣源州、儻猶州、武勒州、萬涯州、安德州及左右江地區各首領統轄的各州洞,唐宋時均為羈糜州,隸屬邕州。但卻被崛起後的交趾統治者用武力所侵犯、吞併。北宋王朝本應維護國家的領土主權和當地首領的轄管地位,但卻怕得罪交趾,引起事端,對交趾的侵掠不僅採取妥協、縱容的政策,承認其對廣源等州“役屬”的合法性,而且多次拒絕儂智高內附的請求,陳兵邊境,配合交趾對儂智高實行軍事封鎖。放棄廣源等州的主權,犧牲壯族人民的利益,以求得對交趾的妥協,置儂智高於死地,任由交趾對左右江壯族人民進行掠奪。儂智高和左右江地區的壯族人民面臨着民族存亡的抉擇。 [1] 
因此,要反對交趾的侵掠和奴役,必須同時反對北宋王朝在軍事、政治上的壓力和經濟上的封鎖,把左右江地區廣源州與其它壯族地區聯成一片,團結各地的壯族羣眾,共同奮鬥。只有這樣,才能抗擊交趾的侵掠和獲得民族的生存和發展。儂智高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毅然發動對北宋王朝的起義。
第二,沉重地打擊了宋王朝在嶺南的統治勢力,迫使北宋王朝調整對嶺南人民統治的某些政策,推動壯族社會向前發展。 [1] 
宋王朝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維持和鞏固對嶺南地區的統治地位,不得不對嶺南各族人民實行某些讓步。首先,調整宋王朝同蠻人首領之間的關係,改變拒絕壯族首領內附的政策,同意接受廣源等州及左右江地區壯族首領的歸附。嘉祐七年(1062 年)十月,火洞首領儂宗旦、温悶洞首領儂日新內屬,宋仁宗“詔宗旦等各遷官,仍以耕牛鹽綠賜之”,治平二年(1065 年)七月以儂宗旦為右千牛衞將軍;熙寧二年(1069 年),古勿峒首領依智會歸附,“只乞在本峒居住,… … 乞賜與官爵,其餘頭目亦等第與名目”,神宗“詔儂智會右千牛衞將軍,依舊知古勿峒,儂進安與保順郎將軍依舊同知古勿峒,仍各賜錦袍金銀帶,其餘首領等有恩賜令本司勘會聞奏”。其次,採取了恢復和發展生產的措施。皇佑五年(1053 年)二月,頒佈了“赦廣南”令,釋放在戰爭中被俘的儂智高部屬及其支持、擁護者,詔他們回鄉生產。對受戰爭嚴重破壞的邕州地區,先是“招復老壯七千二百嘗為賊所俘脅者,慰遣使歸”,然後是“廣南經蠻寇所踐而民逃未復者,限一年復業,仍免兩歲催科及蠲其徭役三年。”對逃亡後田地被他人佔去者,一年內復業,則歸還被佔之田,生活困難者給米一石,生產有困難者,貸以種籽等。三是在銓選人才方面,規定以後朝廷在嶺南地區招舉,地方可以決定,不必上報吏部,放寬了在嶺南地區錄用人才的限制。 [1] 
三是建立土官制度,加強王朝同左右江壯族各首領政治上的隸屬關係。儂智高起義之後,宋王朝依其種落。“大者為州,小者為縣,又小者為洞”,推雄長者為首領,給知州、知縣、知洞等官,並給印記,地位世襲,並規定其內部的土地佔有關係,從而促使壯族社會進入了封建農奴制社會的時期。所有這些措施,固然旨在鞏固宋王朝在嶺南地區的統治地位,但在客觀上起到了恢復和發展生產、穩定社會秩序、緩和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的作用,在一定意義上有利於壯族地區同中央王朝政治上的聯繫和各族人民之間的交往,推動壯族社會的向前發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