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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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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磔刑》是胡伯特·凡·艾克創作的油畫作品。
中文名
十字磔刑
畫作類型
油畫
作    者
胡伯特·凡·艾克
規    格
56.5×19.6釐米

十字磔刑畫作內容

這組聯畫原是畫在木板上的。這裏是後人按原作複製在畫布上的兩幅館藏臨摹品。每一塊板面為56.5×19.6釐米。左邊一幅描繪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情景;右邊一幅叫《最後的審判》。 [1]  據聖經説:耶穌被判磔刑的命令下達後,兵丁們便把他押解到各各他山。同時還有兩個強盜也被處以磔刑,與耶穌一起解往刑場。鄶子手們剝光了他們的衣服,將他們釘到一塊十字架上。在耶穌的頭部木架上還釘了一塊牌子,上書猶太王;一個兵士還在耶穌的胸部肋骨下刺了一槍。兩個強盜分別被釘死在耶穌的兩側,姿態各異。新約《馬太福音》上記載此事的時間當在正午,並説其時天色突變,大地昏黑,持續了三個小時之久。畫家們相反,將這一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騎馬的羅馬兵與祭司、法利賽人等都背朝觀眾,顯出得意的樣子。前景上是耶穌的母親和幾個婦女在呼天搶地地哭泣,一個跪對耶穌十字架的穿綠袍的女子,即是皈依耶穌的聖女抹大拉。
十字磔刑 十字磔刑

十字磔刑藝術鑑賞

為了展示全景,畫家採用的是高視平線。這幅在人物處理上比右邊一幅成功些,透視與立體結構都較成熟。右邊一幅《最後的審判》是教堂壁畫上的常用題材,這是最一般的構圖形式,對稱地展開:耶穌釘死後即昇天,並坐在寶座上審判人類的靈魂。在他面前,天和地都分開,最下面分成地獄、煉獄和淨界。所有大大小小的死人都在地獄裏。給人陰森恐怖的感覺,色彩單一。畫的上半截是莊嚴的天國場面。這裏聖者畫得很呆板,圖式化。這恐怕也是早期宗教畫的通病。聖經上説:人死後要受生命冊的定案,如是罪人,就判他入火湖,再作第二次死(即靈魂之死);對於在世行善的好人,耶穌則把生命之水賜予他喝,使他得到靈魂的永生。中間左右兩邊,分別描繪了走出地獄和拋入火湖兩個情節場面,凡從地獄出來的,天使將把他們引入天堂。
尼德蘭在15世紀流行一種繪在日課經上的細密畫。胡伯特與揚·凡·艾克都擅長此術。胡伯特雖無史料可提供,但揚·凡·艾克是個學識淵博的人,他不僅善繪畫,還鑽研幾何學、化學、製圖學。在修養上弟弟顯然遠勝於兄長。此外,揚·凡·艾克曾是勃艮第大公善人菲力蒲帳下的外交官,還極善肖像畫,並有許多作品留世。

十字磔刑作者簡介

關於尼德蘭畫家胡伯特·凡·艾克的生平活動,美術史界知之甚微。 [2]  他遺留下的作品也很少。我們從他與其弟揚·凡·艾克合作的《根特祭壇畫》上可以看到某些屬於兩人不同風格的跡象,但由於20幅畫迄今仍未能考察出哪些是胡伯特的手筆,判別他們的風格差異仍然是困難的。這裏的兩幅木板聯畫比《根特祭壇畫》完成得略早一些,也是兄弟兩人合作的,但從表現手法上看,似乎可以感到胡伯特的手筆更多些,尤其是右邊一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