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學危險物品
鎖定
- 全 稱
- 化學危險物品
- 分類1
- 爆炸品
- 分類2
-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 分類3
- 易燃液體
- 分類4
-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 分類5
- 易燃固體
- 分類6
- 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 分類7
- 毒害品和腐蝕品
- 其 他
- 儲存和注意事項
化學危險物品火災撲滅禁忌
禁止砂土覆蓋的物品
爆炸物品一旦着火,一般來講,只要不堆積過高,不裝在密封容器內,散裝不一定會形成爆炸。
二、禁止用水(包括含水的泡沫滅火)的物品? (1)遇水燃燒物品火災,不能用水和含水的泡沫滅火,因為遇水燃燒物品的化學性質活潑,能置換水中的氫,產生可燃氣體,同時放了熱量。如金屬鉀、金屬鈉遇水後,能置換水中的氫,產生的熱量達到氫的燃點。
上述物品發生火災後,主要用幹砂土撲救。
上述物品的火災,宜用泡沫、乾粉、二氧化碳、1211等撲救。
禁用泡沫滅火的物品
禁止使用二氧化碳滅火的物品
遇水燃燒物品中鋰、鈉、鉀、銫、鍶、鎂、鋁粉等,因為它們的金屬性質十分活潑,能奪取二氧化碳中的氧,起化學反應而燃燒。這類物品起火後,一般情況只通用幹砂土撲救,也可以用1211撲救。
易燃固體中閃光粉、鎂粉、鋁粉、鋁、鎳合金氫化催化劑等,也不能用二氧化碳滅火。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度夏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建築
對於倉間建築,應採用不導熱的耐火材料作為屋頂、牆壁的隔熱層;層檐適當加寬,不使陽光直射倉內,層牆適當加厚,宜不開窗,採用間接通風洞,雙層門,雙層屋頂,窗户儘量安高,且玻璃宜漆藍色等措施,倉內温度一般保持在28度—30度。
化學危險物品倉間
屋面上應設冷卻水管,水管上有一排小孔,水管下接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源,當氣温在30度以上時,啓動消防水泵噴水降温,當然也可以在倉間內加深塊、深井水等降温(但遇濕易燃物品除外),有些燃點特別低的危險物品,如乙酸、石油醚等,可採用倉內放冰或設置冷凍鹽水盤管等降温措施,使倉內温度控制在28度以下,有的倉庫早晚和夜間開窗通風,放進冷空氣,同時排除可燃氣體,中午關閉門窗,防止熱空氣進入,避免使倉內温度升高。
化學危險物品露天臨時堆場
應採用不同材料搭建臨時遮陽棚,有時需用橡皮管引水,定時地噴水降温,防止因鐵桶蓄熱,使桶內危險品温度升高而引起“胖桶”發生爆破以及燃燒或爆炸等事故。
四、露天貯罐:貯罐頂部設置降温措施,一般用鐵管線成盤形,鐵管上鑽有小孔,在氣温達28度時,開啓防水泵進行噴水冷卻,防止貯罐內温度過高而致易燃液體大量氣化,以達到消防安全貯存目的。 有些倉庫為了防止低沸點的易燃物品受熱,在庫內設置冷氣、冷風等自動調温設施,保證了夏季貯存的安全,當然,專門倉庫管理員應加強防護,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28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倪晓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