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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峯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鎖定
劉青峯生於1961年,吉林省敦化市黃泥河鎮威虎嶺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擔任了青島中院副院長職務,被稱為“博士院長”。 被捕之前,劉青峯主管執行局。 [1] 
中文名
劉青峯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1年
畢業院校
延邊大學
出生地
吉林省敦化市黃泥河鎮威虎嶺

劉青峯人物經歷

劉青峯生於1961年,吉林省敦化市黃泥河鎮威虎嶺人,祖籍山東青島。1985年,劉畢業於延邊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並留校工作三年。此後,他考上了西北政法學院的研究生,1991年畢業。碩士畢業一年後,劉青峯進入青島中院工作, 2002年,劉青峯獲得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其後進入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讀博歸來後,他通過競爭上崗擔任了青島中院副院長職務,被稱為“博士院長”。 被捕之前,劉青峯主管執行局。

劉青峯人物爭議

劉青峯歸案後檢舉揭發周新吉夥同他人搶劫致1人死亡的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可以認定劉青峯有重大立功表現。鑑於被告人劉青峯歸案後主動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有重大立功表現,且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青峯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宣判後劉青峯沒有提出上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