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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綸

(清代官員)

鎖定
劉綸(1711年-1773年8月13日),字如叔,一字慎涵,號繩庵,武進(今屬江蘇)人。清代官員。 [1-2] 
乾隆元年(1736年),劉綸以廩生舉博學鴻詞,授編修。官至文淵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曾直軍機10年,與山東劉統勳同輔政,有“南劉北劉”之稱。 [2] 
劉綸能詩,多應制、題贈之作。據説他最喜愛明朝高啓的詩,在他的作品中,也的確可以見出高啓影響的痕跡。首先,他同高啓一樣擅長七言歌行和七言律詩;其次,其歌行明快,流蕩,,七律涵瀉從容,也與高啓接近。有《折柳歌送從叔穰塍先生之粵東幕》《王文成斷碑硯歌》《曉行恭和聖制元韻》《柳色次英夢堂即席元韻》等。著有《繩庵內集》16卷、《外集》8卷。 [1-2] 
如叔
號繩庵,又號慎涵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蘇武進
出生日期
1711年
逝世日期
1773年8月13日
本    名
劉綸
諡    號
文定
官    職
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工部尚書

目錄

劉綸簡介

劉綸少俊穎,六歲,能綴文,長工為古文辭。乾隆元年,以廩生舉博學鴻詞,試第一,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遷侍講,進太常寺少卿。四遷,擢內閣學士。十二年,扈蹕木蘭,奏秋郊大獵、哨鹿二賦,稱旨。十四年,直南書房,授禮部侍郎,調工部。十五年,命軍機處行走。十六年,土默特貝子哈木噶巴雅斯朗圖不按原議年限驅種地流民,命綸偕侍讀學士麒麟保往勘。六月,疏言:“出口民價典旗地,應遵原議三年、五年限外撤還原主。其領地耕種為佃户,受僱力作為傭工,皆浮寄謀生,初無佔地意,應許力耕餬口。至領地墾荒,積累辛勤,始得成熟,不同價典,年滿先還原主。所需自種地有贏,仍給種以償前勞。木頭城、三座塔居人稠密,許照常居住。設三座塔巡檢一,資彈壓。”詔從其議。父憂歸。服闋,十八年,除户部侍郎。十九年,兼順天府尹。

劉綸故事

順天府公牘,治中、通判不署名。綸請以錢穀屬治中,獄訟屬通判,先署牘呈尹可否之。大軍西征準噶爾,師行,役車供偫,壹切辦治無誤。二十年,準噶爾平,予獎敍。浙江按察使富勒渾劾巡撫鄂樂舜授意布政使同德勒派商銀,命綸如浙江偕兩江總督尹繼善等會訊。二十一年,覆奏鄂樂舜受銀屬實,擬絞候;同德未知情;富勒渾誣劾,擬杖流。上以富勒渾參款已實,不應議罪,責綸等失當。部議奪官,有旨從寬留任,罷直軍機處。二十二年,命仍入直。二十四年六月,奏薊州、寶坻等縣蝻子萌動,州縣官事繁,督捕未能周遍,飭千總、外委同佐雜分捕,參將偕監司巡察勤惰,報可。進左都御史。二十五年,偕侍郎伊祿順赴西安勘將軍嵩阿禮克兵糧、勒餽送等款,得實,論如律。二十六年,進兵部尚書。二十八年,調户部,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太保。三十年,母憂歸。甫除喪,詔起吏部尚書,仍協辦大學士。三十六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三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1773年8月13日),卒,命皇子臨其喪,贈太子太傅,祀賢良祠,諡文定。

劉綸評價

綸性至孝,親喪三年不御酒肉。直軍機處十年,與大學士劉統勳同輔政,有“南劉東劉”之稱。器度端凝,不見有喜愠色。出入殿門,進止有恆處。自工部侍郎歸,買宅數楹。後服官二十年,未嘗益一椽半甓。衣履垢敝不改作,朝必盛服,曰:“不敢褻朝章也!”侍郎王昶軍機處章京,嘗嚴冬有急奏具草,夜半詣綸,綸起燃燭,操筆點定。寒甚,呼家人具酒脯,而廚傳已空,僅得白棗十數枚侑酒。其清儉類此。校士尤矜慎,嘗曰:“衡文始難在取,繼難在去。文佳劣相近,一去取間於我甚易,獨不為士子計乎?”較量分寸,輒至夜分不伴奏倦。文法六朝,根柢漢、魏;於詩喜明高啓,謂能入唐人門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