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玉

(天津市冶金集團原紀委書記)

鎖定
劉玉,曾任天津市冶金集團紀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18年11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根據十一屆天津市委巡視發現問題,結合有關問題線索,天津市委、市紀委監委決定對6名市管企業紀委書記不作為不擔當,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進行嚴肅問責。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天津市冶金集團紀委書記劉玉同志,因不作為不擔當,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被問責。劉玉同志作為集團紀委書記,推動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集團黨委巡視整改不力等負有重要責任。履行監督責任不力,集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和“四風”問題突出。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免去劉玉同志天津市冶金集團紀委書記職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