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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洋

(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項目管理中心原負責人、建設管理部原部長)

鎖定
劉洋,男,漢族,1984年2月生,四川武勝縣人,大學專科學歷。200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項目管理中心負責人、建設管理部部長。
2023年5月,劉洋嚴重違法被解除勞動合同。 [1] 
中文名
劉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武勝縣 [1] 
出生日期
1984年2月
性    別

劉洋人物經歷

2004年7月至2016年5月,先後在綿陽三水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作;
2016年5月至2018年7月,歷任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程部副部長、工程管理部副部長;
2018年7月至2021年5月,任綿陽新惠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建設管理部部長;
2021年12月,任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項目管理中心負責人、建設管理部部長。 [1] 

劉洋人物事件

劉洋審查調查

2023年3月,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項目管理中心負責人、建設管理部部長劉洋涉嫌嚴重違法,經綿陽市監委指定管轄,綿陽市涪城區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1] 

劉洋解除合同

2023年5月,據廉潔綿陽消息,經綿陽市監委指定管轄,涪城區監委對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建設管理部部長、項目管理中心負責人劉洋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2] 
經查,劉洋理想信念喪失,法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娛樂活動;違反規定套取項目資金用於超標準超範圍支出;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計、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劉洋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綿陽新興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專題會會議研究,決定按規定解除與劉洋的勞動合同關係;經綿陽市涪城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將劉洋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