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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廣衡

鎖定
劉廣衡(1395年-1458年1月19日),字克平,江西萬安人,祖籍河南祥符,永樂二十二年(1424)進士,官至刑部尚書
本    名
劉廣衡
克平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江西萬安
出生日期
1395年
逝世日期
1458年1月19日
主要成就
官至刑部尚書

劉廣衡人物生平

自幼穎敏,卓異老成。年幼失去雙親,遭家多難,諸弟幼弱,劉廣衡與哥哥劉廣泰綜理家務,家業興盛。同鄉人皆羨慕説:“劉氏有子矣”。入邑庠,學習易經鄉先生翰林院檢討宋琮
永樂十九年(1421)舉人,永樂二十二年(1424)進士
宣德三年(1428),拜刑部廣東司主事
宣德十年(1435),升任刑部陝西司員外郎
正統二年(1437),升任刑部浙江司郎中,凡歷二署,均有廉明之譽。
正統五年(1440),出修浙江荒政,積粟數百萬,督治陂塘為旱澇備。
正統九年(1444),升任陝西按察司副使,命專理重刑,凡疑獄依賴劉廣衡而明者甚眾。
正統十四年(1449),升任陝西右布政使
景泰元年(1450),特擢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條上時政數十事,多被採用。劉廣衡督修城堡七十餘處,復奉敕轉輸軍餉數萬石於邊城。請求遇災傷,毋等勘報,即除其賦,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陰行科率,從之。不久,詔還京城治院事。覆命往錄南京法司之獄,多所平反。
景泰三年(1452),復奉命糾察湖廣庶職之廉貪者,凡所黜陟人服其公,且條陳軍民利病數事,多見採納。福建、浙江盜起,命往督兵捕。議創壽寧縣官台山,以清盜窟。討平處州賊。
景泰七年(1456),任遼東巡撫,提督軍務。
天順元年(1457)春,召還,調任刑部左侍郎。八月,擢為刑部尚書。九月,以疾乞致仕,未行。
天順二年(1458)十二月十五日卒,年六十四。其為人坦誠,不立崖岸,處事通敏,為時人稱道。 [1-2] 

劉廣衡親屬成員

曾祖:劉仁一
祖父:劉昭年
父:劉俊英
兄:劉廣泰
子:劉喬,成化初年進士。累官湖廣左布政使。
孫:劉玉
曾孫:劉愨,官至南京工部右侍郎。 [1-2] 

劉廣衡人物評價

明史》:居官以廉節稱。 [1] 
李賢:為人直諒通敏,寬厚坦夷,處己接人一出於誠,不立崖岸,平居温然,和氣可掬。及遇事能斷,毅然不可奪,而廉介之節始終不渝。雖歷通顯服食,無異於寒士,尤以文學推重於時。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