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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宇

(崇義縣原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鎖定
劉宇,男,漢族,1966年1月出生,江西南康人,大學文化,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崇義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23年4月25日,據贛州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劉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 
中文名
劉宇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南康
出生日期
1966年1月

劉宇人物履歷

1985年8月至1995年10月,崇義縣交通局公路站辦事員;
1995年10月至1999年5月,崇義縣交通局公路站副站長;
1999年5月至2001年1月,崇義縣交通局公路站站長;
2001年1月至2007年3月,崇義縣交通局副局長;
2007年3月至2008年10月,崇義縣交通局副局長(正科級);
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崇義縣財政局主任科員,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崇義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縣財政局主任科員;
2014年5月至2019年12月,崇義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崇義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崇義縣林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1年5月,崇義縣財政局二級主任科員。 [1] 

劉宇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3年4月25日,據贛州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經中共崇義縣委批准,崇義縣紀委縣監委對崇義縣原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劉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 
經查,劉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將國有企業視為“自留地”,長期“靠企吃企”。違反政治紀律,組織“小圈子”“小團伙”,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當“一霸手”,搞“一言堂”,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唯親唯圈,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唯利是圖,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任性用權,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為規避招投標故意拆分項目,把工程項目當成利益輸送和討好巴結利害關係人的工具;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貪婪無度,膽大妄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崇義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崇義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宇開除黨籍處分;由崇義縣監委給予劉宇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