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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宇

(西漢東平思王)

鎖定
劉宇,西漢宗室,漢宣帝劉詢第四子,漢元帝劉奭異母弟,母為公孫婕妤 [1] 
漢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冊封東平王。漢元帝即位後,就國 [1]  陽朔三年(前20年),去世,諡號為思。 [6]  [9] 
中文名
劉宇
國    籍
西漢
民    族
漢族
逝世日期
公元前 20年
爵    位
東平王
諡    號
思王

劉宇人物生平

劉宇不遵法度

漢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劉宇封為東平王。漢元帝即位後,劉宇到封地就國,建都無鹽縣(今山東東平縣)。劉宇勢力壯大,與奸猾來往,經常犯法,漢元帝念及劉宇至親關係而赦免他,不予處罰,只讓傅相連帶受罰。 [1] 

劉宇皇帝告誡

很久以來,劉宇侍奉王太后東平國朝內不和,太后上書談及此事,請求去守杜陵(宣帝陵寢)。漢元帝於是派太中大夫張子蟜帶着皇上璽書告誡劉宇説:“皇帝問東平王,聽説尊敬父母之恩沒有什麼比孝順還重的,尊敬在上的道德沒有什麼比忠還大的,所以諸侯王在位不驕傲盡孝道,控制節操嚴守法度來輔佐天子,然後富貴就不離開自己,而社稷也可以保全。今聞大王修養有過失,東平之朝內不和,流言紛紛,毀謗從內興起,朕很痛心,替王害怕。《詩經》不是説過嗎?‘莫把你祖先記心上,把品德來修養。永遠配合着天命,自然求得百福祥。’朕想東平王年少血氣盛,忽視道德,容易受壞人影響,不聽人忠告,所以親臨差遣太中大夫子張子蟜,令以朕意曉告王。孔子説:‘有了錯誤如不改,也是過錯。’王還是深思熟慮這些,不要違背朕意。” [2] 
漢元帝特以璽書賜王太后,説:“皇帝派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有所聞,王太后稍加留意,福善之門沒有什麼比和睦還好的,災禍之首沒有什麼比內部分裂還大的。東平王還在嬰兒時就在王位,今因年少血氣方剛,學習一天天少,傲視臣下,在太后方面不同外人,因此母子之間能不失禮義的,恐怕只有聖人了!經傳上説:‘父為子隱瞞,這裏就包含着直率的道理,’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少審慎。閨門之內,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不注意嗎!從前周公告誡伯禽説:‘老臣故人若沒有發生嚴重過失,就不要拋棄他,不要對某一人求全責備。’因為老臣故人之恩,尚且能容忍小過失,更何況這呢?朕已派使者告誡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就寬忍赦免他,以後王應該不敢為非了。王太后加強飲食,少費思念,注意治病,自己保養。” [3] 
劉宇慚愧害怕,通過使者向漢元帝叩頭謝罪,願洗心自改。竟寧元年(公元前33年),王尊被免東平相後,中央朝廷委派張忠接任王尊東平相,教化東平王向善學禮詔書。皇帝敕命東平王的傅相説:“人的本性都有五常(仁、義、禮、智、信),等到他稍長,耳目被嗜慾牽連,所以五常消而邪心興起,情亂心性(五常),利勝過義,難免失去家人。今王正當壯年,氣力勇武,得師傅之教益淺,加之少見少聞,從今以後,不是五經的正道,敢用遊獵不符合禮的東西引導王的,立即把情況告訴朕。” [4] 

劉宇絞死姬妾

劉宇立為王二十年,漢元帝去世。劉宇對中謁者説:“漢大臣議論天子幼弱,不能治理天下,認為我懂得法令條文,建議要我輔佐天子。我見尚書白日夜晚極苦,讓我作此事,我不能。今夏,天子年少,守孝恐怕都無辦法,我幾乎得為天子啊!”等到至棺下,劉宇總共三哭,飲酒吃肉,妻妾不離側。有姬妾朐臑本來親倖,後來疏遠,屢嘆息呼天。劉宇聽説了,斥責朐臑為家人子(漢代宮廷內沒有名號的宮人),讓她掃除後宮長巷,多次打她。朐臑暗裏陳述劉宇的過失,多次令家裏告他。劉宇知道後,就絞死朐臑。有司奏請逮捕,皇上詔令削減樊縣、亢父縣封地。
三年後,天子詔令有司説“:聽説仁慈而親愛親人,是古之通義。前東平王有過失,有司請求廢除,朕不忍心,又請求削減地,朕不敢獨斷專行。思念王是最親的,從未忘記。今聞王改行自新,認真地修養經術,親近仁人,不許奸吏於非法求取,朕很讚賞。經傳説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還是歸還前削減的縣,像原來一樣。” [5] 

劉宇求取典籍

後來回京師朝見,上疏求取諸子及《太史公書》。漢成帝拿此事問大將軍王鳳,王鳳回答:“臣聽説諸侯朝見,考察文章,糾正法度,不合乎禮的話不説。今東平王幸運來朝見,不思控制節操,嚴守法度,來防止失道傾危,卻求取眾書,不是朝聘之意。諸子之書有的違反經術,非難聖人,有的説鬼神,信鬼怪;《太史公書》中有戰國縱橫家權詐欺騙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險要之地,都不宜放在諸王處。不能給。不答應他,言詞應説:‘五經是聖人寫的,萬事沒有不都記載的。王應慎重地樂守聖賢之道,傅相都是儒生,早晚講讀,足夠正身娛意。五經以外的學説破壞禮儀,小的技藝不通大道,恐怕它妨礙大的事業,都不足以留意。凡是於經術他有益的,對王無所惜。’”回答奏請,漢成帝按王鳳的話,便沒有給諸子與《太史公書》。劉宇立為東平王,三十三年後去世,子煬王劉雲繼承。 [6] 
參考《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 [7] 

劉宇家庭成員

東平王家族
漢宣帝
劉宇
東平思王
東平煬王
東平王劉開明
嚴鄉侯劉信
鄉侯劉恢
釐鄉侯劉褒
昌鄉侯劉且
新鄉侯劉鯉
春城侯劉允
劉護
慄鄉頃侯
金鄉侯劉不害
平通侯劉旦
西安侯劉漢
湖鄉侯劉開
重鄉侯劉少柏
劉頃
桑丘侯
陽興侯劉寄生
陵陽侯劉嘉
高樂侯劉修
平邑侯劉閔
平纂侯劉況
合昌侯劉輔
伊鄉侯劉開
就鄉侯劉不害
膠鄉侯劉武
宜鄉侯劉恢
昌城侯劉豐
樂安侯劉禹
劉宣
桃鄉頃侯
中山王劉成都
劉萌
富陽侯
-
劉並
西陽頃侯
-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漢書·王子侯表下》 [8] 
參考資料
  • 1.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東平思王宇,甘露二年立。元帝即位,就國。壯大,通姦犯法,上以至親貰弗罪,傅相連坐。
  • 2.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久之,事太后,內不相得,太后上書言之,求守杜陵園。上於是遣太中大夫張子蟜奉璽書敕諭之,曰:“皇帝問東平王。蓋聞親親之恩莫重於孝,尊尊之義莫大於忠,故諸侯在位不驕以致孝道,制節謹度以冀天子,然後富貴不離於身,而社稷可保。今聞王自修有闕,本朝不和,流言紛紛,謗自內興,朕甚僭焉,為王懼之。《詩》不云乎?‘毋念爾祖,述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朕惟王之春秋方剛,忽於道德,意有所移,忠言未納,故臨遣太中大夫子蟜諭王朕意。孔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王其深惟孰思之,無違朕意。”
  • 3.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又特以璽書賜王太后,曰:“皇帝使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有聞,王太后少加意焉。夫福善之門莫美於和睦,患咎之首莫大於內離。今東平王出襁褓之中而託於南面之位,以年齒方剛,涉學日寡,驁忽臣下,不自它於太后,以是之間,能無失禮義者,其唯聖人乎!傳曰:‘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不詳。閨門之內,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忽哉!豈可忽哉!昔周公戒伯禽曰:‘故舊無大故,則不可棄也,毋求備於一人。’夫以故舊之恩,猶忍小惡,而況此乎!已遣使者諭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寬忍以貰之,後宜不敢。王太后強餐,止思念,慎疾自愛。”
  • 4.    劉宇慚愧害怕,通過使者向皇上叩頭謝罪,願洗心自改。詔書又敕命東平王的傅相説:“人的本性都有五常(仁、義、禮、智、信),等到他稍長,耳目被嗜慾牽連,所以五常消而邪心興起,情亂了他的性(五常),利勝過了他的義,難免失去他的家人。今王正當壯年,氣力勇武,得師傅之教益淺,加之少見少聞,從今以後,不是五經的正道,敢用遊獵不符合禮的東西引導王的,立即把情況告訴朕。”
  • 5.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宇立二十年,元帝崩。宇謂中謁者信等曰:“漢大臣議天子少弱,未能治天下,以為我知文法,建欲使我輔佐天子。我見尚書晨夜極苦,使我為之,不能也。今暑熱,縣官年少,持服恐無處所,我危得之!”比至下,宇凡三哭,飲酒食肉,妻妾不離側。又姬朐臑故親倖,後疏遠,數嘆息呼天。宇聞,斥朐臑為家人子,掃除永巷,數笞擊之。朐臑私疏宇過失,數令家告之。宇覺知,絞殺朐臑。有司奏請逮捕,有詔削樊、亢父二縣。後三歲,天子詔有司曰:“蓋聞仁以親親,古之道也。前東平王有闕,有司請廢,朕不忍。又請削,朕不敢專。惟王之至親,未嘗忘於心。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焉。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其復前所削縣如故。”
  • 6.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 後年來朝,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上以問大將軍王鳳,對曰:“臣聞諸侯朝聘,考文章,正法度,非禮不言。今東平王幸得來朝,不思制節謹度,以防危失,而求諸書,非朝聘之義也。諸子書或反經術,非聖人;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書》有戰國縱橫權譎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厄塞:皆不宜在諸侯王。不可予。不許之辭宜曰:‘《五經》聖人所制,萬事靡不畢載。王審樂道,傅相皆儒者,旦夕講誦,足以正身虞意。夫小辯破義,小道不通,致遠恐泥,皆不足以留意。諸益於經術者,不愛於王。’”對奏,天子如鳳言,遂不與。立三十三年薨,子煬王雲嗣。
  • 7.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13]
  • 8.    《漢書·王子侯表下》
  • 9.    漢書 卷十 成帝紀第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