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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宇
(西漢東平思王)
鎖定
- 中文名
- 劉宇
- 國 籍
- 西漢
- 民 族
- 漢族
- 逝世日期
- 公元前 20年
- 爵 位
- 東平王
- 諡 號
- 思王
劉宇人物生平
劉宇不遵法度
漢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劉宇封為東平王。漢元帝即位後,劉宇到封地就國,建都無鹽縣(今山東東平縣)。劉宇勢力壯大,與奸猾來往,經常犯法,漢元帝念及劉宇至親關係而赦免他,不予處罰,只讓傅相連帶受罰。
[1]
劉宇皇帝告誡
很久以來,劉宇侍奉王太后,東平國朝內不和,太后上書談及此事,請求去守杜陵(宣帝陵寢)。漢元帝於是派太中大夫張子蟜帶着皇上璽書告誡劉宇説:“皇帝問東平王,聽説尊敬父母之恩沒有什麼比孝順還重的,尊敬在上的道德沒有什麼比忠還大的,所以諸侯王在位不驕傲盡孝道,控制節操嚴守法度來輔佐天子,然後富貴就不離開自己,而社稷也可以保全。今聞大王修養有過失,東平之朝內不和,流言紛紛,毀謗從內興起,朕很痛心,替王害怕。《詩經》不是説過嗎?‘莫把你祖先記心上,把品德來修養。永遠配合着天命,自然求得百福祥。’朕想東平王年少血氣盛,忽視道德,容易受壞人影響,不聽人忠告,所以親臨差遣太中大夫子張子蟜,令以朕意曉告王。孔子説:‘有了錯誤如不改,也是過錯。’王還是深思熟慮這些,不要違背朕意。”
[2]
漢元帝特以璽書賜王太后,説:“皇帝派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有所聞,王太后稍加留意,福善之門沒有什麼比和睦還好的,災禍之首沒有什麼比內部分裂還大的。東平王還在嬰兒時就在王位,今因年少血氣方剛,學習一天天少,傲視臣下,在太后方面不同外人,因此母子之間能不失禮義的,恐怕只有聖人了!經傳上説:‘父為子隱瞞,這裏就包含着直率的道理,’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少審慎。閨門之內,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不注意嗎!從前周公告誡伯禽説:‘老臣故人若沒有發生嚴重過失,就不要拋棄他,不要對某一人求全責備。’因為老臣故人之恩,尚且能容忍小過失,更何況這呢?朕已派使者告誡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就寬忍赦免他,以後王應該不敢為非了。王太后加強飲食,少費思念,注意治病,自己保養。”
[3]
劉宇慚愧害怕,通過使者向漢元帝叩頭謝罪,願洗心自改。竟寧元年(公元前33年),王尊被免東平相後,中央朝廷委派張忠接任王尊東平相,教化東平王向善學禮詔書。皇帝敕命東平王的傅相説:“人的本性都有五常(仁、義、禮、智、信),等到他稍長,耳目被嗜慾牽連,所以五常消而邪心興起,情亂心性(五常),利勝過義,難免失去家人。今王正當壯年,氣力勇武,得師傅之教益淺,加之少見少聞,從今以後,不是五經的正道,敢用遊獵不符合禮的東西引導王的,立即把情況告訴朕。”
[4]
劉宇絞死姬妾
劉宇立為王二十年,漢元帝去世。劉宇對中謁者説:“漢大臣議論天子幼弱,不能治理天下,認為我懂得法令條文,建議要我輔佐天子。我見尚書白日夜晚極苦,讓我作此事,我不能。今夏,天子年少,守孝恐怕都無辦法,我幾乎得為天子啊!”等到至棺下,劉宇總共三哭,飲酒吃肉,妻妾不離側。有姬妾朐臑本來親倖,後來疏遠,屢嘆息呼天。劉宇聽説了,斥責朐臑為家人子(漢代宮廷內沒有名號的宮人),讓她掃除後宮長巷,多次打她。朐臑暗裏陳述劉宇的過失,多次令家裏告他。劉宇知道後,就絞死朐臑。有司奏請逮捕,皇上詔令削減樊縣、亢父縣封地。
三年後,天子詔令有司説“:聽説仁慈而親愛親人,是古之通義。前東平王有過失,有司請求廢除,朕不忍心,又請求削減地,朕不敢獨斷專行。思念王是最親的,從未忘記。今聞王改行自新,認真地修養經術,親近仁人,不許奸吏於非法求取,朕很讚賞。經傳説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還是歸還前削減的縣,像原來一樣。”
[5]
劉宇求取典籍
後來回京師朝見,上疏求取諸子及《太史公書》。漢成帝拿此事問大將軍王鳳,王鳳回答:“臣聽説諸侯朝見,考察文章,糾正法度,不合乎禮的話不説。今東平王幸運來朝見,不思控制節操,嚴守法度,來防止失道傾危,卻求取眾書,不是朝聘之意。諸子之書有的違反經術,非難聖人,有的説鬼神,信鬼怪;《太史公書》中有戰國縱橫家權詐欺騙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險要之地,都不宜放在諸王處。不能給。不答應他,言詞應説:‘五經是聖人寫的,萬事沒有不都記載的。王應慎重地樂守聖賢之道,傅相都是儒生,早晚講讀,足夠正身娛意。五經以外的學説破壞禮儀,小的技藝不通大道,恐怕它妨礙大的事業,都不足以留意。凡是於經術他有益的,對王無所惜。’”回答奏請,漢成帝按王鳳的話,便沒有給諸子與《太史公書》。劉宇立為東平王,三十三年後去世,子煬王劉雲繼承。
[6]
劉宇家庭成員
漢宣帝 | 劉宇 東平思王 | 東平煬王 | 東平王劉開明 |
嚴鄉侯劉信 | |||
陶鄉侯劉恢 | |||
釐鄉侯劉褒 | |||
昌鄉侯劉且 | |||
新鄉侯劉鯉 | |||
春城侯劉允 | |||
劉護 慄鄉頃侯 | 金鄉侯劉不害 | ||
平通侯劉旦 | |||
西安侯劉漢 | |||
湖鄉侯劉開 | |||
重鄉侯劉少柏 | |||
劉頃 桑丘侯 | 陽興侯劉寄生 | ||
陵陽侯劉嘉 | |||
高樂侯劉修 | |||
平邑侯劉閔 | |||
平纂侯劉況 | |||
合昌侯劉輔 | |||
伊鄉侯劉開 | |||
就鄉侯劉不害 | |||
膠鄉侯劉武 | |||
宜鄉侯劉恢 | |||
昌城侯劉豐 | |||
樂安侯劉禹 | |||
劉宣 桃鄉頃侯 | 中山王劉成都 | ||
劉萌 富陽侯 | - | ||
劉並 西陽頃侯 | -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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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東平思王宇,甘露二年立。元帝即位,就國。壯大,通姦犯法,上以至親貰弗罪,傅相連坐。
- 2.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久之,事太后,內不相得,太后上書言之,求守杜陵園。上於是遣太中大夫張子蟜奉璽書敕諭之,曰:“皇帝問東平王。蓋聞親親之恩莫重於孝,尊尊之義莫大於忠,故諸侯在位不驕以致孝道,制節謹度以冀天子,然後富貴不離於身,而社稷可保。今聞王自修有闕,本朝不和,流言紛紛,謗自內興,朕甚僭焉,為王懼之。《詩》不云乎?‘毋念爾祖,述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朕惟王之春秋方剛,忽於道德,意有所移,忠言未納,故臨遣太中大夫子蟜諭王朕意。孔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王其深惟孰思之,無違朕意。”
- 3.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又特以璽書賜王太后,曰:“皇帝使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有聞,王太后少加意焉。夫福善之門莫美於和睦,患咎之首莫大於內離。今東平王出襁褓之中而託於南面之位,以年齒方剛,涉學日寡,驁忽臣下,不自它於太后,以是之間,能無失禮義者,其唯聖人乎!傳曰:‘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不詳。閨門之內,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忽哉!豈可忽哉!昔周公戒伯禽曰:‘故舊無大故,則不可棄也,毋求備於一人。’夫以故舊之恩,猶忍小惡,而況此乎!已遣使者諭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寬忍以貰之,後宜不敢。王太后強餐,止思念,慎疾自愛。”
- 4. 劉宇慚愧害怕,通過使者向皇上叩頭謝罪,願洗心自改。詔書又敕命東平王的傅相説:“人的本性都有五常(仁、義、禮、智、信),等到他稍長,耳目被嗜慾牽連,所以五常消而邪心興起,情亂了他的性(五常),利勝過了他的義,難免失去他的家人。今王正當壯年,氣力勇武,得師傅之教益淺,加之少見少聞,從今以後,不是五經的正道,敢用遊獵不符合禮的東西引導王的,立即把情況告訴朕。”
- 5.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宇立二十年,元帝崩。宇謂中謁者信等曰:“漢大臣議天子少弱,未能治天下,以為我知文法,建欲使我輔佐天子。我見尚書晨夜極苦,使我為之,不能也。今暑熱,縣官年少,持服恐無處所,我危得之!”比至下,宇凡三哭,飲酒食肉,妻妾不離側。又姬朐臑故親倖,後疏遠,數嘆息呼天。宇聞,斥朐臑為家人子,掃除永巷,數笞擊之。朐臑私疏宇過失,數令家告之。宇覺知,絞殺朐臑。有司奏請逮捕,有詔削樊、亢父二縣。後三歲,天子詔有司曰:“蓋聞仁以親親,古之道也。前東平王有闕,有司請廢,朕不忍。又請削,朕不敢專。惟王之至親,未嘗忘於心。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焉。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其復前所削縣如故。”
- 6.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 後年來朝,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上以問大將軍王鳳,對曰:“臣聞諸侯朝聘,考文章,正法度,非禮不言。今東平王幸得來朝,不思制節謹度,以防危失,而求諸書,非朝聘之義也。諸子書或反經術,非聖人;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書》有戰國縱橫權譎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厄塞:皆不宜在諸侯王。不可予。不許之辭宜曰:‘《五經》聖人所制,萬事靡不畢載。王審樂道,傅相皆儒者,旦夕講誦,足以正身虞意。夫小辯破義,小道不通,致遠恐泥,皆不足以留意。諸益於經術者,不愛於王。’”對奏,天子如鳳言,遂不與。立三十三年薨,子煬王雲嗣。
- 7.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13]
- 8. 《漢書·王子侯表下》
- 9. 漢書 卷十 成帝紀第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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