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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勇

(安徽省黃山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

鎖定
劉勇,男,漢族,籍貫安徽寧國,1964年5月出生,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學士。曾任安徽省黃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20年8月,黃山市紀委、監委對劉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決定給予劉勇開除黨籍、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中文名
劉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5月
出生地
安徽寧國

劉勇人物履歷

歷任市農委農村能源辦科長、黟縣漁亭鎮鎮長、書記,黟縣縣委常委、西藏措美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黃山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長、常務副區長。
2010年5月,任黃山市人防辦主任。
2015年4月,任黃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 

劉勇人物事件

2020年8月5日,據“安徽紀檢監察”通報,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黃山市委批准,中共黃山市紀委、黃山市監委對黃山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劉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勇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法紀意識淡薄、思想上滑坡、經濟上貪婪,以權謀私,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黃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黃山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劉勇開除黨籍處分,由黃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