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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價格
鎖定
- 中文名
- 公用事業價格
- 類 型
- 經濟術語
公用事業價格內容
公用事業價格關係羣眾的切身利益,科學、合理的公用事業價格是提高民生淨福利、促進公用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政治民主進程的不斷推進,近年來,公用事業價格問題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亟需加以解決。
一是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用事業價格形成機制。以成本為基礎,兼顧供求關係、社會承受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而制定的公用事業價格,科學性、合理性不斷提高,使價格槓桿作用得到了發揮,有力促進了公用事業發展,滿足人民羣眾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二是公用事業價格監管得到加強。價格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價格法》頒佈實施,《政府制定價格規則》、《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以及一些公用事業專項價格管理辦法的相繼出台,為依法監管公用事業價格提供了法律依據;建立了以價格主管部門為主,其他有關部門配合的公用事業價格政府監管體制;公用事業價格決策機制不斷完善,以價格聽證制度為突破口,相繼實施了成本監審制度、專家論證制度、集體審議價格制度等公開化、民主化決策制度。
公用事業價格特點介紹
1.經營的壟斷性和地域性。受資源、規模經濟效益以及政府對社會發展規劃要求的制約,公用事業在經營上不太可能形成充分的競爭,從而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市場對價格的影響非常有限,企業和居民只能被動地接受價格。公用事業一般都是當地生產、當地銷售、當地消費。由於各地影響公用事業價格的因素有很大差異,公用事業的成本和價格在各地區之間有較大差別,具有較強的地域性。
2.價格的單一性和政策約束性。公用事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一般是直接從生產到銷售,中間沒有流通環節。與之相適應,公用事業價格只有單一的零售價格形式。從維護企業和居民利益出發,政府對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一般都進行控制,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管理形式。
公用事業價格原則
目前,我國對公用事業價格的管理的程序是:企業提出價格制定或調整的建議方案,價格部門進行價格和成本調查,經聽證或論證方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審批價格方案,公告執行。為了保證政府所制定的價格更為科學合理,目前在價格制定過程中增加了成本監審和召開價格聽證會兩項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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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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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用事業價格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