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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價格

鎖定
零售價格(Retail prices)是“批發價格”的對稱。零星買賣的價格。我國是指零售企業或生產者直接向城鄉居民,社會集團供應生活消費品,公用消費品以及直接向農村經濟組織或農民個人供應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它是商品的最終價格。零售價格的種類,按產品部門劃分,有工業品零售價格和農產品零售價格,按消費性質劃分有生產資料零售價格和生活資料零售價格; 按價格管理方式劃分,有計劃零售價格和非計劃零售價格。我國按零售價格出售的商品主要有; 日用消費品,多數農業生產資料和消費性材料,燃料等。零售價格是由當地批發價格(即零售商業企業的進貨價格) ,市內搬運費利息支出,零售損耗,零售企業的經營管理費,工商税或營業税和利潤構成。 [1] 
中文名
零售價格
外文名
Retail prices
性    質
價格
屬    性
零售

零售價格種類

零售價格可按多種標準劃分:
按產品部門劃分,有工業品零售價格、農產品零售價格、飲食業零售價格、服務收費價格和運輸價格
按消費性質劃分,有消費資料零售價格和生產資料零售價格;
價格管理方式劃分,有國家規定的零售價格、國家指導的零售價格和由市場調節的零售價格;
按零售價格的適用範圍劃分,有全國統一零售價格和地區零售價格。

零售價格構成

零售價格由以下要素構成:
當地批發企業的批發價格,即進貨價格;
從批發企業到零售商店的市內搬運費;
資金佔用利息、零售商品損耗、零售企業的經營管理費,即流通費用
零售企業營業税;零售企業利潤。

零售價格特點介紹

①零售價格處於流通和消費兩個領域的接合部,體現國家、企業、消費者之間的關係,涉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
②處於價格體系的末端環節,工農業生產部門創造的價值最終要通過零售價格來實現;
③在勞動者貨幣收入一定的條件下,零售價格的高低決定着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它直接關係到人民生活的安定和政治經濟的大局。

零售價格作用

社會再生產過程中,零售價格的作用主要是:
①使消費者的貨幣轉化為消費資料,從而使商品的潛在使用價值成為現實的消費對象;
價格水平的升降可以為生產經營提供信息,調節市場供求,促進工農生產結構的合理化;
③可以成為實現按勞分配的槓桿。

零售價格原則

制訂零售價格要掌握以下原則:
①零售價格水平要與消費者的購買力水平適應,既有利於國家積累,又有利於個人消費。對於高級消費品,價格適當從高,但要以消費者能接受為限;
②兼顧批發企業與零售企業雙方的經濟利益,批零利潤的分配要與各自的社會必要勞動耗費成比例;
③要有利於調動零售企業的經營積極性,促進零售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加強經濟核算,降低流通費用,增加零售利潤;
④要有利於穩定市場,穩定物價,安定人民生活。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