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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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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生產是經濟術語。全球化生產與產品價值鏈的分工緊密相關,因此,在討論全球化生產的涵義之前,需要對產品價值鏈及其分工做一簡要説明。
中文名
全球化生產
類    型
經濟術語

目錄

全球化生產內容

價值鏈”(Value Chain)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哈佛大學著名戰略管理專家邁克爾·波特首先提出來的。在《競爭優勢》一書中他指出,每一個企業都是在設計、生產、銷售等過程中進行種種活動的集合體,每一種活動都創造價值。每一件產品都是一條完整的價值鏈,它由設計、生產和銷售等環節共同組成。他這裏討論的價值鏈只是企業內部的勞動分工,是企業內部的價值鏈生產和經營。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根據許多企業把生產經營的行為分佈到世界範圍的實踐,國外有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把波特的價值鏈理論應用於對企業之間關係的分析,應用於研究全球不同的企業在價值鏈中的分工。這種價值鏈分工就是全球化生產。
圖1 圖1
所謂全球化生產,指的是某一產品價值鏈由不同國家的不同企業共同生產完成。這時,生產的國家邊界被突破,生產的企業邊界也被突破,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行為延伸到其他企業。在生產經營分工的基礎上,企業之間的關係體現在各自從事同一產品價值鏈不同部分的生產。如圖1所示,某一產品的價值鏈由設計開發、加工製造和營銷三個部分組成,其中設計開發由企業A在國家A或跨國家完成,加工製造由企業B在國家B或跨國家完成,營銷則由企業C在國家C或跨國家完成,他們共同完成一條完整的價值鏈。有時候,產品的設計開發與營銷均由同一家企業完成,但產品的設計開發、加工製造和營銷必定不是由同一家企業完成,否則就不是全球化生產。目前進行全球化生產的跨國公司相當多數是負責產品的設計開發與營銷,而不進行加工製造。例如,作為經營運動鞋的著名企業,美國耐克公司(Nike)並不生產運動鞋,只負責鞋的設計開發與營銷,其產品全部由供應商加工製造。

全球化生產優勢

生產全球化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單個企業(主要指跨國公司)的全球化生產向縱深推進,其跨國經營分支機構在數量上和地域上極大地擴展,在組織安排和管理體制上無國界規劃的動態過程;二是指藉助於跨國公司以及其分支機構之間多種形式的聯繫,以價值增值鏈為紐帶的跨國生產體系逐步建立的過程。
全球化生產是國際企業優化資源配置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是規模經濟的需要,生產在全球組織,競爭也在全球展開,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為企業的跨國經營創造了條件。企業在全球範圍內組織生產具有如下優勢:
· 更好地接近市場,滿足當地消費者需求
· 獲取資源優勢,降低生產成本
· 避開東道國的貿易壁壘限制,更順利地進入國際市場;
· 降低運輸儲存、搬運、裝卸物流費用,降低成本,提升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 獲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 獲得東道國的優惠政策。

全球化生產基本方式

根據價值鏈各環節之間的關係,特別是主導企業供應商之間的關係,全球化生產可以分成四種基本方式,即加工外包、原始設備製造、原始設計製造和原始品牌製造。
1、加工外包(Industrial Subcontracting),即加工製造企業利用採購者提供的原材料從事加工生產,在我國被稱作來料加工。加工外包又分為兩種形式:第一種是原料和成品不計價,加工製造企業收取約定的加工費;另一種是原料和成品分別計價,加工製造企業通過對開信用證②或付款交單的方式收取費用。加工外包是全球化生產比較原始的方式。
2、原始設備製造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OEM),簡稱代工生產,是指加工製造企業按照採購者提供的設計方案生產並以採購者的品牌銷售產品。例如美國摩托羅拉(Motorola)公司將其設計開發的通訊產品以OEM方式交給在中國的企業生產(這些從事加工製造的企業被稱作原始設備製造商),耐克公司將其設計開發的運動鞋以OEM方式交給中國、韓國的企業生產。
OEM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購買者驅動型(Buyer driven),即指由零售商品牌企業來組織,零售商和品牌企業居於主導地位。美國的沃爾瑪(Wal-mart )商店就是這樣的組織者,它不僅從事零售業,而且把組織生產作為主要業務。另一種是生產者驅動型(Producer driven),主要體現在機械設備、汽車、電子產品這些高技術產業。因為其設計、開發較為複雜、技術水平較為特殊,生產企業、品牌企業和供應商在技術上和管理上的關係較為密切,所以他們由生產者來決定。例如,德國奔馳(Benz)公司將零部件交給近萬家小企業加工生產,它是OEM的決定者。
3、原始設計製造(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設計製造商),簡稱設計外包,指的是委託企業(品牌企業)提出產品的大致要求後,受委託企業通過自己後期的研究開發,並最終生產出成品,該受委託企業被稱作原始設計製造商。OEM和ODM兩者的相同點在於,它們都是貼牌生產,即加工製造出來的產品貼的是委託企業的品牌,不同點在於,原始設備製造商完全只是按單生產,而原始設計製造商則加入了自己的設計開發。例如,德國西門子(Siemens)公司為我國及亞洲地區專門開發的摺疊手機CL55,就是由中國最大的手機制造商波導公司以ODM方式完成的。與OEM相類似,ODM也可分為購買者驅動型和生產者驅動型類。
4、原始品牌製造(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 OBM),加工製造企業在具備生產能力之後,生產自有品牌的產品,該企業被稱為原始品牌製造商。例如,台灣宏基(Acer)電腦早先專門為IBM這樣的大公司做OEM業務,後來逐漸發展成為擁有自有知名品牌的原始品牌製造商。目前,不少原始品牌製造商同時也從事OEM業務。如宏基電腦公司、倫飛(Twinhead)電腦公司,既生產自己的品牌產品,也為其他知名電腦商做“代工”。
對於從事加工製造的企業來説,上述四種方式在獲取利潤上的能力上是不同的。從加工外包、原始設備製造、原始設計製造到原始品牌製造,其利潤率是依次增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