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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鎖定
- 中文名
-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
-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of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二)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擬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自治區衞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區衞生健康委員會、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4]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待遇保障處。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醫藥服務管理處。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國家要求,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四)醫藥價格與招標採購處。貫徹落實國家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擬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五)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管處。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內部審計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直屬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為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所屬相當於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承擔自治區本級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的業務經辦的服務性工作。
2.承擔自治區本級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相關工作。3.開展自治區本級定點醫院和藥店協議履行檢查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定點醫院定額預算、總額控制的輔助性工作。
4.承擔自治區本級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基數核定、徵繳計劃和基金稽核等輔助性工作。
5.承擔自治區本級離休幹部、保健待遇等人員醫療保障服務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相關工作。
6.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系統數據統計、分析、監測等基礎性工作。
7.開展醫療救助相關工作。
8.開展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培訓等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採購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採購中心,為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所屬相當於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承擔全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貨款結算等事務性工作。
2.開展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等價格監測的輔助性工作。
3.承擔數據統計分析、相關業務培訓等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異地就醫結算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異地就醫結算中心,為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所屬相當於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承擔跨省、區內異地就醫結算資金的歸集、劃撥、清算和費用對賬、審核等輔助性工作。
2.承擔異地就醫投訴、舉報的受理工作;協助開展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發生費用的核查工作。
3.承擔異地就醫業務培訓和系統運行維護。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人事編制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設局長1名(副廳級),副局長3名(正處級);其他處級領導職數12名〔6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6副(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相關附則
本規定解釋的辦理工作由自治區黨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其調整由自治區黨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副局長:蔡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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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副局長:曾昭湘
[11]
二級巡視員:李榮
[12]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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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9-01-18]
- 2. 機構改革後自治區政府機構主要負責人確定 .內蒙古新聞網[引用日期2018-11-13]
- 3. 內蒙古脱貧攻堅先進集體名單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1-06-24]
- 4. 主要職責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1-11-05]
- 5. 主要職責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1-11-05]
- 6. 主要職責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1-11-05]
- 7. 主要職責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1-11-05]
- 8. 金滿義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1-11-05]
- 9. 浩蒙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4-01-26]
- 10. 蔡紅宇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4-01-26]
- 11. 曾昭湘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4-01-26]
- 12. 李榮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4-01-26]
- 13. 常青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引用日期2024-04-02]
- 14.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內蒙古政府辦公廳.2024-04-25[引用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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