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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脩義

(北魏宗室宰相)

鎖定
元脩義,字壽安,河南洛陽人。北魏宗室大臣,汝陰王拓跋天賜第五子。
涉獵書傳,頗有文才,為孝文帝元宏所知。自元士稍遷左將軍、齊州刺史。為政寬和愛人,不殺一人。遷秦州刺史,在州多受納。累遷吏部尚書,負責銓衡,賣官鬻爵。二秦反,兼尚書右僕射、西道行台、行秦州刺史事。除雍州刺史,卒於州上,追贈司空,諡號為文。 [1] 
本    名
元脩義
字    號
字壽安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鮮卑
出生地
河南洛陽
主要成就
吏部尚書 尚書右僕射 雍州刺史 
元脩義 [1]  ,字壽安。涉獵書傳,頗有文才,為高祖所知。自元士稍遷左將軍、齊州刺史。脩義以齊州頻喪刺史,累表固辭。詔曰:"脩短有命,吉凶由人,何得過致憂憚,以乖維城之寄。違兇就吉,時亦有之,可聽更立館宇。"於是移理東城。脩義為政,寬和愛人,在州四歲,不殺一人,百姓以是追思之。
遷秦州刺史。肅宗初年,表陳庶人元禧、庶人元愉等,請宥前愆,賜葬陵域。靈太后詔曰:“收葬之恩,事由上旨,藩嶽何得越職幹陳!”在州多受納。
累遷吏部尚書。及在銓衡,唯專貨賄,授官大小,皆有定價。時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敍,時上黨郡缺,高居遂求之。元脩義私已許人,抑居不與。高居大言不遜,元脩義命左右牽曳之。高居對大眾呼天唱賊。有人問高居曰:“白日公庭,安得有賊?”高居指元脩義曰:“此座上者,違天子明詔,物多者得官,京師白劫,此非大賊乎?元脩義失色,高居行罵而出。後欲邀車駕論脩義罪狀,左僕射蕭寶夤諭之,乃止。
二秦反,假元脩義兼尚書右僕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為諸軍節度。元脩義性好酒,每飲連日,遂遇風病,神明昏喪,雖至長安,竟無部分之益。元志敗沒,賊東至黑水,更遣蕭寶夤討之,以脩義為雍州刺史。卒於州上,贈司空,諡號為文。
參考資料